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
2016年全省村镇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省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全国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着力抓好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突出抓好农村泥草(危)房改造,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下力气抓好以城关镇和重点镇为突破口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小城镇吸纳人口能力;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面貌;加强村镇建设工作的督办、检查、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促进村镇建设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一、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一)因地制宜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以县级为主体开展分类编制,以项目建设为依据,以危房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为根本,开展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到2016年底,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对于村庄规划的编制,各地要依据住建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要求和各县(市)《居民点空间布局规划》,凡是在布局规划中保留的村庄,要按照 “特色村庄”的标准执行;对于计划撤并的村庄,在短期内又不能实施的,执行 “一般村庄”的标准;对于近期要撤并的村庄,可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 执行“分散型或较小型村庄”的标准编制规划。各地要按照上述标准,因地制宜开展村屯规划编制工作,到2020年村庄规划要实现全覆盖。
(二)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各县(市)政府是村镇规划编制的主体,各地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要求,分期、分批落实年度计划、任务和编制经费,确保保质保量地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
(三)强化规划实施管理。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规划、有批复、有实施”的要求,加强机构建设,通过培训学习,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严格履行规划审批制度,各地对于编制完成的各项规划要及时上报审批,对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行审批备案制。各项规划批后文件除要上报地市和县市主管部门外还要报省厅备案,特别是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
二、扎实推进农危房改造
2016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2万户,完成投资70亿元。各地要将任务落实落靠,通过新建、维修、建设幸福大院等方式确保改造任务的完成,要着力保障农村困难群体住房改善问题。
(四)分解落实任务。各市县要把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庄和农户,要细化分类,通过新建、维修、改造既有建筑、建设公租房性质的幸福大院、购买旧住宅、进城买房等多种方式分类改造,确保任务完成。
(五)加强培训和指导服务。继续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各市县要对乡建助理、农村工匠等进行分层次分批培训;帮助农户统一采购建材,统一组织维修施工,降低改造成本;组织印制农村建房图集,指导农民建设节能住房,完善农村房屋室内功能,确保房屋安全美观实用。
(六)积极探索通过建设幸福大院的方式解决农村特困群体住房问题。对特困群体,可以采取政府出资、贷款方式建设产权政府所有的公租房性质的幸福大院,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各地要充分利用好旧校舍等现有资源,做好幸福大院选址工作,控制好建设规模,原则上幸福大院的建设要在20户以上。可以因地制宜地探索一栋多户“单元式”或集中安排“公寓式”等多种建设模式,也可以通过政府补助、农民部分出资“产权共有”、周转使用或社会救助等方式解决筹资问题。重点做好项目选址,公正确定入住特困户名单。
(七)完善程序健全制度。各地要按照国家的要求,协调财政部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一卡通”制度。凡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改造户都要严格履行“村民申请、村评议、村公示、乡镇审核、县审定”等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避免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
(八)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要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节能房建设情况和档案健全情况开展定期检查,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省里也将进行集中督查,评价结果与下年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挂钩。
三、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政府重视是关键,按照陆昊省长在美丽乡村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各地要结合实际和基础条件,按照满足三个层次不同需求具有针对性地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九)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县市要摸清各村庄现状和存在的短板,按照第一层次要先干净起来,整治农村环境卫生;第二层次要保障民生,做好农房、道路、供水、排水等设施建设,满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改善;第三层次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各地要根据村庄的具体建设情况,针对不同村庄存在的不同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建设项目和工作重点。
(十)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工作。对有集中供水的村庄,引导建设室内厕所。在村内道路硬化的同时做好,排水明沟暗渠建设,解决农村污水乱排乱放问题;各市县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指导开展垃圾治理工作。
(十一)做好传统村落和绿色村庄建设。有关市县要对国家已经批复的5个传统村落(爱辉区新生村、富裕县三家子村、宁年村,宁安市江西村,尚志市镇北村),按照项目和要求做好督查;按照住建部绿色村庄标准,我省要开展绿色村庄评比,每个市县都要抓1个试点,从中筛选后上报国家。
四、利用政策性银行贷款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和小城镇建设投入严重不足,投融资渠道狭窄的实际情况,我省已经试点推进了与农发行开展合作,探索利用政策性银行贷款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首批确定的试点县(市),要做好如下工作:
(十二)建立项目库。试点市县要按照国家住建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求,分类建好项目、规模、资金等数据项目库。
(十三)用好政策性贷款。试点市县要按照我厅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农村改善人居环境全面金融合作方案》要求,引导有实力、有意向的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我省小城镇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运用农发行长期低息贷款政策,支持小城镇和农村的道路、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幸福大院建设。
其它县市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上诉要求,做好提前储备和准备,在探索抓好试点建设的基础上,下半年我省将再选择一批市县进行试点建设,以加速我省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