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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我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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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我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晋发改商品发[2017]14号
发文部门:山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7-1-12
实施时间:2017-1-12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山西
发文内容

各市发展改革委,中石化山西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新闻中心”2017年1月12日公布的成品油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我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
  二、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10号)规定,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三、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4号)规定执行。
  四、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有关价格政策,不得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调价动态,及时公布调价信息,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我省成品油市场价格稳定。
  五、本文件自2017年1月12日24时起执行。
  附件:山西省成品油零售价格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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