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市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市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存放管理,激励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绩效挂钩。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努力做到资金存放规模与商业银行对我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支持度相匹配,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二)高效安全。坚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保障财政支付运行和社保资金保值增值相结合,努力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公开公平。坚持存放考评与公开、公平、公正相结合,充分运用考评结果,采用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存放规模,防范廉政风险。
(四)规范有序。坚持考评与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考评和招标结果,统筹调整资金存放计划,保持资金性质、使用范围、使用方向和管理权限不变,规范财政性资金存放秩序。
二、考评范围
纳入考评的银行为注册在越城区行政区域的各商业银行总、分行。资金存放范围为银行支行(含支行)以上。
纳入考评的财政性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局代表政府管理并存放在各商业银行的所有资金(含社保基〈资〉金)。
三、考评办法及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评方法
根据商业银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融资支持和重点工作支持情况,按照指标权重进行量化考核。由市财政局(地税局)、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负责考核。考评体系如下:
考核内容
基本分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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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金、费)贡献 (15分) |
纳税 总量 (10分) |
单个银行计入绍兴市级财政总收入的税收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 |
10分 |
市财政局(地税局) |
基金、费总量 (5分) |
单个银行在绍基金(费)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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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 支持 (55分) |
融资 总量 (40分) |
单个银行在绍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 |
15分 |
市财政局、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
单个银行在绍企业融资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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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银行在绍小微企业融资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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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 增量 (15分) |
单个银行在绍新增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 |
5分 |
市财政局、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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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银行在绍新增企业融资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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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银行在绍新增小微企业融资占所有参评银行中的比重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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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考评(30分) |
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核评分 |
30分 |
市金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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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二)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各商业银行存款规模的评分指标和招标依据之一。
四、存放规模确定
各商业银行的年度财政性存款规模通过“定额配套+指标考评招标”办法核定。
(一)定额配套
定额配套是指市政府规定的政策性配套存款以及市委市政府协调确定的重大融资项目专项配套存款等。
以上定额配套存款累计并入相关银行存款规模。
(二)指标考评招标
根据上年度市级所有财政资金和社保资金余额总和,扣除市政府批准的配套存款和保支付等所需资金后,确定本年度竞争性存放招标总额;再根据考评结果测算出各商业银行招投标的标段,该标段以上年度存款考核数的150%为上限。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86号)精神,在收益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定期利率上浮50%的前提下,实行一次性招投标。
五、组织实施
(一)在市财政局设立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公室,负责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工作。
(二)考评工作实行一年一考。每年根据规定的考核内容及考评指标开展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及招投标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三)根据招标确定存款规模,开展存款调度工作,并将上年度存款规模实施管理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六、其他
(一)统计口径。各商业银行的上年度评价数据仅限于各银行产生在市级的相关数据,以市政府、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及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统计口径为准。
(二)商业银行服务、信誉和资金安全性等出现问题时,财政部门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本办法从2016年起执行,原《绍兴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评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13]165号)停止执行。
附件: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指标考评体系说明
附件
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指标考评体系说明
单个商业银行财政性存款分值比例=该行考核累计综合分值÷100。
一、税收(基金、费)贡献
1.在绍纳税总量
单个银行纳税总量,是指上年度该银行向省、市国税、地税部门缴纳,计入绍兴市级财政总收入的各项税收总额;单个银行在绍缴纳各类基金(费)总量,是指上年度该银行向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缴纳的各类基金(费)总额。
分值计算方法:
单个商业银行相关指标单项分值=单个银行该指标数额÷全部银行(指列入考评范围的所有银行,下同)该指标总数额×该指标评价分值。
二、融资支持
2.融资总量
单个银行在绍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是指上年度该银行对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总额;单个银行在绍企业融资总量,是指上年度该银行对市级企业的融资总额;单个银行在绍小微企业融资总量,是指上年度该银行对市级小微企业的融资总额。
融资包括本外币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不良贷款转让以及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下同。
分值计算方法:
单个商业银行相关指标单项分值=单个银行该指标数额÷全部银行该指标总数额×该指标评价分值。
3.融资增量
单个银行在绍新增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是指上年度该银行对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比前一年度的增加额;单个银行新增在绍企业融资,是指上年度该银行对市级企业的融资比前一年度的增加额;单个银行在绍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是指上年度该银行对市级小微企业的融资比前一年度的增加额。
分值计算方法:单个商业银行相关指标单项分值=单个银行该指标数额÷全部银行该指标总数额×该指标评价分值。
三、专项考评
4.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核评分
指依据《绍兴市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评办法》对各商业银行上年度指标考核后的评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