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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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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濒管办密码局公告2016年第40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农业部
发文时间:2016-4-6
实施时间:2016-4-6
法规类型:税费征收,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已印发《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为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密码局
  2016年4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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