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1月1日起企业年报报送方式通知如下:
一、开展《2015年度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报送
《2015年度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由企业2016年报送)格式已经在系统中发布,2016年1月1日起企业即可通过系统报送年报。企业自行报送的,应登陆“关企合作平台”,网址:http://jcf.chinaport.gov.cn/jcf;企业委托报送的,需要委托预录入机构,由预录入机构通过电子口岸系统填报(具体报送要求详见广州海关公告〔2015〕 2 号)。
二、对于2015年未报送《2014年度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的
自2016年1月1日起,企业直接报送《2015年度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其中尚不能填写的2015年度的数据(如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主营业务利润率等),可先填2014年度数据,但在2015年度数据全部得出之后,应在2016年内再报送一次年报。
2015年未报送年报,2016年第一次报送年报的,转入海关人工审核年报,并约谈企业。审核通过后,对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其报关有效期延期为2017年7月31日。第一次年报审核通过后,在6月30日之前再次申报年报,系统会自动接受,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有效期仍是2017年7月31日。
三、对于2015年已报送年报或2015年新注册的
企业可在2015年度数据全部出来之后正常报送《2015年度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在6月30日之前报送,没有关键信息的变更,系统自动接受和审核通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有效期延至2017年7月31日。6月30日之后报送年报的转入海关人工审核。7月31日之后未申报年报的企业,系统将通关锁定。
四、对原来未在注册信息中维护社会信用代码的
企业应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注册信息变更作业申请维护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报作业中不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维护。
五、对2016年新注册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自2016年1月1日起,新注册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其报关有效期系统自动生成为2017年7月31日。2016年新注册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不需要报送当年的年度报告。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