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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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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财非税[2014]21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4-10-8
实施时间:2014-10-8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湖南
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改进非税收入票据监管方式,提高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切实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8日
  附件
  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非税收入票据监管方式,提高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切实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我省非税收入管理的新要求,结合“金财工程”的系统建设目标,我省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按照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要求,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完善和推广运用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票据管理功能,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信息共享、高效便民”,充分发挥非税收入票据“以票管收”的作用,为构建规范、高效、科学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兼顾、强化监管、稳步实施”的原则,力争用3年时间,使我省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覆盖到所有市县、用票单位及全部财政票据种类。2015年,省、市、县三级实现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含电子缴款收据)的电子化管理;2016年,省、市、县三级实现所有非税收入票据的电子化管理;2017年,省、市、县三级实现所有财政票据的电子化管理。
  (一)简化票据种类,规范票据式样
  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和式样,是推行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财政部提出“以通用票据为主,专用票据为辅;以机打票据为主,手工票据为辅”的原则,进一步压缩专用票据,扩大通用票据使用范围,统一规范非税收入票据式样,为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二)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工作程序
  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票据年检对用票单位的票据申领资格、种类、数量进行重新界定,促进用票单位依法征收。同时,根据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的新特点、新要求,研究制定新的管理流程,适应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的要求,促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
  (三)完善系统功能,满足征管需要
  根据我省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的需要,不断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的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功能,使之既能满足非税收入票据从计划、印制、保管、发放、使用、核销、年检、销毁等日常管理的新需求,又具有电子开票、自动核销、资金监管、统计分析等功能。同时,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流管理平台,实现非税收入票据电子信息防伪,实现与收入收缴、银行、国库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满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的需求。
  (四)拓宽覆盖范围,强化监督管理
  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的核心是实现财政部门、用票单位间信息互联互通。各级财政部门在做好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的同时,要逐步将其他财政票据特别是医疗收费票据、公益事业捐赠收据的使用纳入电子化管理的范围,实现监管工作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实时监督转变,提高非税收入票据监管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是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发展的方向。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用票单位要高度重视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按照全省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的专项调研,摸清本地区开展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的基本情况,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进度,明确时间表。同时,将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推动本地区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在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工作实施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主动寻求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认真研究推进和落实电子化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共同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切实加强与用票单位、技术实施部门之间的联系,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以研究解决;同时,财政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财政部门要制定统一要求和工作标准,加强对票据电子化管理推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为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票据管理人员基础业务知识及软件系统基本操作技能的普及性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电子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媒体等宣传渠道,围绕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做好相关工作的宣传和引导,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为顺利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相关附件
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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