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报机动车驾驶人人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你中心拟在全市推广使用“机动车驾驶人人像信息采集系统”资金投入及运行成本情况,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人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为每人10元(含1寸照片10张),一次采集有效期6年。在有效期内,对增驾换证、补办驾驶证等不得再进行人像采集并收费。
二、此项收费为经营性收费,应当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采集驾驶人人像并收费。
三、你中心应按规定在收费醒目位置公示照片样式、规格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