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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建立第三批“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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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建立第三批“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会协[2015]50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5-9-2
实施时间:2015-9-2
法规类型:CPA行业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河南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中青办发[2010]50号)文件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通知》(会行团[2013]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册会计师培养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团组织在我省行业后备人才建设工作中的作用,提升行业对青年人才的吸引力,2013年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共青团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行业见习基地”)建立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已有55家会计师事务所已于去年设立了“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共计接收在校大学生实习1602人,为推动“行业见习基地”建立的进一步扩大,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共青团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第三批“行业建立基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义及服务对象
  行业见习基地是指经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和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团组织审核授牌、每年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的会计师事务所。
  行业见习基地工作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高校在读大学生、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已毕业未就业大学毕业生。
  二、建立原则
  1.三级建立。行业见习基地分为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省级“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市级“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三个级别。
  2.三级授牌。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稳定提供见习岗位数量,分别由国家、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团组织向其授予“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3.行业见习基地的建立以会计师事务所自愿申请为原则,在我省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可向我省各级注协、行业团组织独立申请建立行业见习基地。
  4.动态管理。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团组织将结合《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册会计师培养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于每年的10月份对行业见习基地的运转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未履行职责的见习基地予以摘牌,对工作优异的见习基地予以表彰和奖励。
  5.行业见习基地的建立应注重结合本市(所)发展情况和人才结构实际,努力增强见习岗位和青年见习意愿的匹配度。
  三、建立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下同),可以申请建立行业见习基地:
  1.内部治理机制健全,执业规范,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2.有持续提供专业性见习岗位的意愿和能力,每年至少安排一期青年见习,每期一般为1-3个月,见习基地岗位数量不少于10人;
  3.见习期间能够为见习青年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见习结束后能够为见习青年出具见习鉴定;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本会计师事务所见习的青年。
  四、建立程序
  1.有意向建立“行业见习基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于2015年9月11日之前向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申请,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分别对提交省级基地申请和市级基地申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应于2015年9月11日前将符合市级见习基地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登记备案,符合省级见习基地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进行登记备案。
  2.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建立行业见习基地应提交如下材料:
  (1)“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请表(附件);
  (2)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见习岗位数量,对见习人员基本素质要求等;
  (3)见习安排及管理办法。
  3.提交申请并符合条件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将由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各市行业团组织、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河南省行业团委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组织授牌。其中,稳定提供1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可由所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市行业团组织分别授予“xx市注册会计师后备人才实习基地”和“xx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牌匾;稳定提供2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可由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河南省行业团组织分别授予“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后备人才实习基地”和“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牌匾;稳定提供3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授予“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牌匾。
  提供见习岗位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并产生良好示范效应的行业见习基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团工委将择优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团省委推荐申报全国性或全省性“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五、工作要求
  1.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行业团组织要广泛动员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行业见习基地,各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a类会计师事务所要踊跃建立行业见习基地,通过见习工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会计师事务所选人用人搭建平台。
  2.申报行业见习基地的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组织青年上岗见习,帮助青年提高工作技能。
  附件:“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相关附件
“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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