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各有关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梯维保市场,提升维保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合同》(JF-2015-069)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该文本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如使用非示范文本,所签订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合同应涵盖《天津市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合同》(JF-2015-069)内容。
各区县局要充分认识合同示范文本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提高依法签约、履约意识。同时做好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和监督工作。
2015年7月16日
相关附件 |
天津市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合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