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会计视野法规库:关于国家统计局城乡两支调查队人员公费医疗经费问题的复函

菜单
   
发文标题:关于国家统计局城乡两支调查队人员公费医疗经费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财文字[1990]3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0-3-26
实施时间:1990-3-26
失效时间:1999/11/19 0:00:00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贵州省财政厅:
  你省统计局黔统办字[1990]36号《关于要求解决所属城乡两支调查队的公费医疗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经国务院国发[1981]134号文正式批准成立的城乡两支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其人员全部列为事业编制,所需事业费由中央财政拨付,事业费内不含公费医疗费用。根据卫生部卫计字[89]第 138号“关于印发《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两支调查队的公费医疗费用应由你省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补充说明: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9]5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9-11-19
实施时间:1999-11-19
 


会计视野法规库   中国会计视野网站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