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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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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告知单
发文部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上海
发文内容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工商注册地在自贸区、且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自贸区内海关机构进行注册登记。
  三、办事所需材料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换证、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3、《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4、《出资者情况登记表》;
  5、《报关单位报关专用章备案表》(需加盖新报关章,非变更企业名称无需提交);
  6、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批准材料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董事会/股东决议复印件或章程修正案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
  四、办事流程
  企业至上海海关主页内的“企业管理”下载相关表格,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企业在7个工作日届满后凭我关出具的“业务受理单”来我关办理领证手续(取得流水号、录入数据、打印证书、盖章),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楼综合服务大厅
  邮编:200131
  联系电话:021-58697065、58697028
  六、 投诉方式
  上海海关投诉电话:021-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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