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截至2015年3月16日,全省累计有220806户企业(年报率63.40%)、250916户个体工商户(年报率26.68%)通过公示平台申报并公示了2013年度年报;有15441户企业(年报率3.54%)、95401户个体工商户(年报率8.02%)、100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4.07%)通过公示平台申报并公示了2014年度年报。
从整体数据分析,由于主客观原因企业和个体户申报公示率普遍较低,这势必对后期3个月的年报公示工作造成一定压力。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和个体户年度报告申报公示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任务,各级工商部门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亲自抓落实。现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试行意见》,下阶段各地市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市要根据各自辖区未年报户数和剩余时间细化目标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把握工作进度,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辖区登记户数多的局、所要相应实行延时服务,对完成任务的局、所要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的局、所要点名督促。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年初省局针对去年12月底检查调研组从各地市收集反馈的软件问题,对内网操作系统、企业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改进更新。各地市要继续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技能测试,使全系统干部熟练掌握软件新功能;要调剂充实一线登记窗口人员力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窗口拥堵。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出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要收集汇总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2.继续加强服务指导。各地市要继续采取行政指导、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宣传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相关事宜,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布密集的辖区进行集中定点服务,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正确完成相关年报公示操作。各地市要充分利用营业执照换照工作,根据各自情况,制定两项工作结合的最佳方案,争取让企业少走弯路,引导企业特别是个体户积极主动自行年报公示,积极推动年报公示工作顺利开展。
3.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各地市要继续组织人员力量深入县(市、区)工商局,特别要深入基层工商所,加强对年报业务指导和效能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反映的实际问题。同时,要每周定期通报各辖区工商局、所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将各辖区工商局、所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近期省局将派出督察组督促检查各地市企业、个体户年报公示工作。
4.继续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市要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强化“一条例五规章”和《福建省工商局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试行意见》的宣传,让企业知晓年报公示的时间、内容、范围和申报操作方式方法,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责任。对未申报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户实行逐户告知,引导他们积极主动自行年报公示,切实提高年度报告申报率
5.继续强化数据质量。各地市对发现的现有企业信息错误、遗漏、不规范等问题,要采取相应技术手段进行修正,确保相关数据准确、真实、完整。对企业反映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对修改,并将结果反馈企业。由于退出机制不完善,未及时清理“休眠户”,历年累积的名存实亡未被吊销的市场主体,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数量较大,这也是年报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各地市要指定专人对2012年度以前未年检未经营又未吊销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清理,并将清理情况于4月15日前上报省局注册处。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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