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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创建收费管理规范化幼儿园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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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创建收费管理规范化幼儿园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哈价格发[2014]13号
发文部门: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4-5-15
实施时间:2014-5-15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哈尔滨
发文内容

现将《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创建收费管理规范化幼儿园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15日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
  创建收费管理规范化幼儿园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七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意见的通知》精神,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决定今年在市区公办幼儿园范围内开展创建收费管理规范化幼儿园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创建收费管理规范化幼儿园活动,积极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为核心,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完善收费制度,提高依法收费意识;树立收费管理先进典型,切实发挥公办幼儿园收费的示范性作用,办好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创建标准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政策规定,健全领导机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上取得明显成效。
  (二)全面执行国家、省关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各项收费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三)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未出现强制性收费行为。
  (四)在收费工作中,未出现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的乱收费行为。
  (五)在收费工作中,未出现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借读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乱收费行为。
  (六)在收费工作中,未出现收取书本费、资料费、学具费以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入门卡等乱收费行为。
  (七)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按照统一制作或谁收费谁公示的要求,在幼儿园的醒目位置将按规定收取的费用进行全面公示,自觉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监督。
  (八)在接受上级部门对教育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有乱收费问题。
  (九)收费管理及经费使用机制完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在收费工作中,未出现不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问题。
  三、参加创建活动的范围
  市内八区的公办幼儿园。
  四、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从2014年5月起至10月末,利用近半年的时间完成创建活动。
  (二)方法步骤:此次开展的创建活动采取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验收、统一评比的方式进行。具体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5月下旬,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下发文件、明确任务。第二阶段为开展创建阶段,时间从6月1日至6月30日。各公办幼儿园向我局提出创建《收费管理规范化幼儿园》的申请,结合本幼儿园实际,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检、自查,落实创建活动提出的工作任务。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0日。各公办幼儿园将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上报我局,由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第四阶段为总结表彰阶段。拟于10月份评选出《收费管理规范化幼儿园》,发文表彰,颁发牌匾。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管理,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慧担任,成员由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价格收费管理处处长霍恩杰、价格收费管理处王莫斯、苏盛滨担任,联系人:苏盛滨,联系电话:84591728。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创建收费管理规范化幼儿园活动,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增加教育收费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各创建单位要提高对创建收费管理规范化幼儿园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要高度重视,纳入日程,认真研究,安排力量,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抓住重点,全面创建。此次创建活动要做到“三结合”:一要结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创建,把纠风效果作为评选收费管理规范化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二要结合治理教育乱收费开展创建,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果;三要结合宣传国家对发展教育、关注民生的大政方针开展创建活动,使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幼儿家长、社会各界了解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参与和关注。
  (三)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各幼儿园要充分发挥收费管理的工作职能,依据创建标准就规范收费、制度完善、措施到位、以纠促建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纠、自创。
  (四)常抓不懈,落实到位。对于创建活动,各公办幼儿园不能走过场,要以创建收费管理规范化幼儿园活动为契机,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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