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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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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发文文号:黑政发[2015]3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5-1-30
实施时间:2015-1-30
法规类型: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黑龙江
发文内容

  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1.突出“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在继续抓好“五个创新”的基础上,推进农业既要“种得好”更要“卖得好”,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探索中远期订单,在市场销售、经营环节上实现更大收益。注重培育新型市场化服务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涉农服务业,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问题。继续抓好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启动和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吕维峰、于莎燕副省长牵头,省农委、粮食局、物价监管局、国土资源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金融办、农垦总局、供销社协办)
  2.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可持续农业。要以建设亿亩生态高标准农田为总目标,争取国家支持,加大省级投入。大力实施节水增粮行动。新建4.4万栋标准化育秧大棚和90个智能化催芽车间,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1亿亩。落实玉米“双增二百”、超级稻“双增一百”科技行动面积4200万亩。在农业生态保护、新品种选育、新型农业装备研究、生物质能源利用等关键领域开展科技攻关,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增加农民收入要在调整种植结构上下功夫,扩大经济作物和中药材种植面积,蔬菜种植面积达到420万亩,农产品出口基地面积达到360万亩。支持森工发展林下特色经济。同时要强化营销,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继续加大农业生态保护力度,防止水土流失,保护黑土层,严格控制化学品使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农委主办,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商务厅、水利厅、科技厅、环保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协办)
  3.大力发展畜牧业。继续推进高品质规模化奶牛场建设,已建成的要尽快达产达效。大力发展牛羊肉生产,实施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支持大北农、正邦、浙江新农等优势企业在我省新建生猪产业基地。支持“伊春寒地森林猪,全程可追溯”基地建设,加强畜禽疫病防控。(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畜牧兽医局主办,省农业开发办、农垦总局和伊春市政府协办)
  4.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到7300万亩。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大力推广“北大荒”、“黑森”、“九三”、“完达山”、“飞鹤”等省内著名品牌。吸引国内外大品牌在省内投资建厂,推动农副产品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努力向食品大省迈进。继续推动绿色食品销售体系建设。(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发改委主办,省农委、工信委、商务厅、林业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贸促会协办)
  (二)以扩大增量带动工业结构调整。
  5.向引入要素要增量。推动落实与中石油合作协定,加快推进大庆石化千万吨炼油扩能改造项目,积极推动中石油谋划大庆炼化千万吨炼油、百万吨聚丙烯项目。积极谋划俄气开发利用项目。推进大庆沃尔沃汽车实现量产。建设好中国首个大飞机拆解基地项目、钛合金产业基地等一批军民结合项目。(郝会龙、胡亚枫副省长牵头,省发改委、工信委主办,省商务厅和大庆市政府协办)
  6.向存量扩张要增量。围绕现有经济存量实行数量扩张式、技术升级式、合资合作式发展。推进七台河宝泰隆30万吨稳定轻烃、哈飞空客复合材料制造中心、大庆忠旺铝业高精铝及铝合金板带箔等一批改造、扩能、续建项目;央企占我省工业的比重达60%以上,要加强与央企合作,推动哈飞集团通用飞机公司的重组,提升其研发制造与营销、融资能力,按年度落实好中航工业哈飞集团运12系列飞机、直升机国际采购协议;推进哈电集团、一重集团与中核集团合作;加快核电装备产业发展及与俄罗斯核电装备领域的合作;与兵器工业集团合作,推动专用汽车、特种集装箱和蟒式全地运输车等产品尽快形成产业规模。支持央企兼并重组、合作合资向地方延伸,共同盘活存量。(郝会龙、胡亚枫副省长牵头,省发改委、工信委主办,省国资委和哈尔滨、大庆、七台河市政府协办)
  7.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要增量。实施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梳理成果、成立公司、进行孵化、与资本市场合作,用三年左右时间形成千户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型企业,培育一批科技型上市公司;推动哈工大机器人产业集团上市融资加快发展,占领产业发展制高点;大力推动燃气轮机产业发展,促进和深化中船重工集团与哈电集团的战略合作,在加快中船重工集团中小型燃气轮机产业基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相关大科学工程以及重型燃机产业发展;支持卫星应用、高端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成果产业化;完善哈尔滨科技创新城配套功能,建设中关村(哈尔滨)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科研院所重大技术成果落地产业化。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拓宽共建渠道,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落实省重点企业引进优秀人才扶持办法,吸引和留住人才。(胡亚枫副省长牵头,省科技厅、工信委、人社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国资委、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测绘地信局和哈尔滨市政府协办)
  8.向资源开发和深加工要增量。抓好中铝力拓探矿权与深加工一体化项目协议落实;加快推进中海油煤制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项目投产和中铁集团鹿鸣钼矿正常生产;抓好双鸭山60万吨煤制烯烃等煤化工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推动北汽集团(鸡西)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竣工投产;促进与中国有色集团的战略合作,推动海绵钛、石墨资源开发与深加工等合作项目;发挥北药优势,支持哈药集团、珍宝岛药业、葵花药业等医药企业加快发展。启动全省地质勘查三年专项行动,加大投入力度,尽快提高1∶50000矿调覆盖面积比率,促进全省矿产资源及其深加工加快发展。在产业项目建设中,始终坚持不能破坏生态环境,不上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不突破政策法规底线,更加注重土地节约集约。(于莎燕、胡亚枫副省长牵头,省发改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厅主办,省财政厅、环保厅、地矿局和双鸭山、鸡西市政府协办)
  (三)多领域、多角度推进服务业发展。
  9.旅游业要针对旅行社强化不同产品组合及其推介营销。夏季主推生态化突出优势,发展避暑休闲游、养生度假游、医疗健康游、极地游和边境出境游;冬季主推冰雪游特色优势,突出哈尔滨冰雪大世界、雪乡、亚布力滑雪等主要卖点。(孙尧副省长牵头,省旅游局主办,省发改委、体育局、森工总局协办)
  10.发挥哈尔滨历史文化传统优势,促进哈尔滨旅游文化时尚产业融合发展,既推动产业自身发展,又为吸引跨国公司、大型企业、科技企业创造工作生活的文化氛围和条件。加快推动哈尔滨万达文化旅游城、红博西城时尚红场等项目。(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省文化厅、旅游局、发改委、商务厅、国资委、工信委、科技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哈尔滨市政府协办)
  11.文化产业抓好省出版集团股改上市融资,推动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转制重组后尽快上市。打造好万达集团弗兰克·德贡娱乐集团的旅游驻场演出、松雷集团音乐剧驻场演出、犹太老会堂室内乐演出等文化精品。用好新建的哈尔滨音乐厅。办好第六届中俄文化大集。(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化厅主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厅、商务厅、旅游局、金融办、外办、黑龙江证监局和哈尔滨市政府协办)
  12.商贸流通业继续推进万达、华南城、红星美凯龙等大型商贸流通项目建设,加快发展仓储、货代、联运、快递,以及集装箱和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业,注重吸引高水平物流企业。推动发展电子商务等新业态。重点建设一批功能完善、辐射面广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孙尧副省长牵头,省商务厅主办,省交通运输厅、哈尔滨铁路局、省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农委协办)
  13.金融业要深入落实促进全省金融保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吸引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继续推进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力争再组建10家以上农商银行。落实好民企龙江行签约的服务业项目。支持设立民营银行和信用保险公司。促进对俄货币结算合作便利化。推动我省与光大集团等大型金融机构在信贷、保险、证券等业务领域加强合作。推动哈尔滨银行发行60亿元的涉农金融债券。大力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在“新三板”挂牌。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金融办主办,省财政厅、农村信用联社、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保监局、黑龙江证监局协办)
  14.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0张,借助生态化优势,与健康医疗服务业、旅游业紧密结合,推进候鸟式养老。继续通过拍卖、租赁等方式,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清理的非办公类资产,配置到养老、健康等服务产业领域。(孙永波副省长牵头,省民政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办)
  15.信息服务业要加快“宽带龙江”战略实施和4G网络建设,推进中俄信息枢纽项目建设,发展云计算产业,继续引进数据中心落户我省,拓展应用领域,引进增值服务业务,扩大信息消费。(孙尧副省长牵头,省通信管理局主办,省商务厅、工信委、发改委、住建厅、环保厅协办)
  16.加快和规范物业产业发展。(于莎燕副省长牵头,省住建厅主办,省发改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地税局、物价监管局、人社厅协办)
  (四)向全面深化改革要发展动力。
  17.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政府要大力加强对事业单位、协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等实质性行政权力的清理和规范。在建立权力清单基础上,全面设计流程,并推行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继续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问题。(郝会龙、孙尧副省长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商务厅、物价监管局主办,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协办)
  18.分类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扎实做好省直部门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和资产重组。全面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抓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突出与年度经营业绩挂钩的奖惩办法。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推动四煤城大力发展非煤替代产业,加快转型步伐。大力推动龙煤集团深化改革,狠抓管理,支持其接续发展。大力推动森工内部改革,迅速做强并推动黑森集团和森工旅游集团上市。推动供销社农资供应渠道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改革。(胡亚枫副省长牵头,省国资委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森工总局、人社厅、编办、工信委、住建厅、商务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金融办、供销社、农村信用联社、黑龙江证监局和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市政府协办)
  19.通过积极挖掘市场机会、优化发展环境、放开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公共资源项目竞争,培育和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郝会龙、胡亚枫副省长牵头,省发改委、工信委分别负责)
  20.深化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城市集中供热新增热源、供气、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城市交通等公共资源项目,通过招投标,利用PPP和特许经营等路径加快建设。(郝会龙、于莎燕副省长牵头,省发改委、住建厅主办,省交通运输厅协办)
  (五)深化对俄全方位交流合作带动对外开放。
  21.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加快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契机,加强对俄全方位交流合作。加大铁路、公路、口岸等互联互通及电子口岸建设力度,推动跨境通关、港口和运输便利化,借助俄远东港口,开展陆海联运。(孙尧副省长牵头,省商务厅主办,省发改委、铁路办、交通运输厅、外办、哈尔滨海关、哈尔滨铁路局、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协办)
  22.推动同江铁路大桥建设,加快黑河公路大桥前期工作,推进黑瞎子岛设立陆路口岸和共同开发规划工作。(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发改委、铁路办、黑瞎子岛管委会主办,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外办、哈尔滨海关、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哈尔滨铁路局协办)
  23.办好第二届中俄博览会;完善与俄远东毗邻地区省州长合作交流机制;与哈巴罗夫斯克边区互办“省州日”活动。加快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和境内外产业园区建设,打造跨境产业链条。(孙尧副省长牵头,省商务厅、外办、贸促会主办,省发改委、工信委、哈尔滨海关、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协办)
  24.积极参与俄远东地区矿产资源、工业产业链、农业生产和深加工、金融、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合作开发。(孙尧副省长牵头,省商务厅主办,省国土资源厅、工信委、农委、金融办、外办、通信管理局、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协办)
  25.扩大油气、木材、煤炭、钾肥等产品进口,解决我省资源类产品不足问题;扩大地产品对俄出口,引导企业在能源、资源大宗商品贸易中开展本币结算,加快推进俄宝玉石加工基地建设。(孙尧副省长牵头,省商务厅主办,省发改委、工信委、农委、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外办、煤管局、黑龙江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协办)
  26.加强中俄人文交流,积极参与办好中俄青年友好交流年活动。加快推动圣彼得堡大学与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重要项目合作,继续发挥中俄医科大学联盟作用,与俄罗斯合作的哈尔滨音乐学院今年开始招生;推动与俄合建哈尔滨美术学院;在哈尔滨美术馆办好俄罗斯杰出艺术家油画作品常设展;办好哈尔滨国际油画艺术品交易中心。(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文化厅主办,省外办和哈尔滨市政府协办)
  27.推广落实上海自贸区在我省可复制的政策措施。推动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和临空经济区建设。(孙尧副省长牵头,省商务厅主办,省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哈尔滨海关和哈尔滨市政府协办)
  28.大力加强与港澳台交流合作,积极拓展与日韩等经贸合作关系。(孙尧副省长牵头,省商务厅主办,省发改委、外办、贸促会、哈尔滨海关、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协办)
  (六)继续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29.实施三江干流、8条主要支流治理、界河防护工程以及三江平原灌区、尼尔基引嫩扩建配套灌区和松花江干流沿岸灌区等重点水利工程。(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水利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农垦总局协办)
  30.重点支持粮食收储、加工一体化的大型综合粮食企业。(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粮食局主办,省农委、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协办)
  31.加快哈佳快速铁路、哈牡客专建设进程,确保哈齐客专、牡绥扩能改造、哈尔滨集装箱中心站项目建成投入运营,新开通运营里程429公里。抓好哈尔滨铁路枢纽改造工程,积极推进牡佳铁路前期工作。(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发改委主办,省铁路办、哈尔滨铁路局和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芬河市政府协办)
  32.升级改造国省道公路1609公里,建设农村公路3000公里。推动建三江至黑瞎子岛高速、密山至兴凯湖高速、北安至富裕高速、黑大公路兰西至北安段和亚雪公路等重大项目顺利建设。(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交通运输厅主办,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环保厅、农垦总局协办)
  33.力争开工建设五大连池、绥芬河、建三江机场。(郝会龙、胡亚枫副省长牵头,省发改委主办,省财政厅、机场管理集团、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农垦总局和黑河、绥芬河市政府协办)
  34.加快哈尔滨地铁1号线三期、2号线一期、3号线二期工程建设进度。(郝会龙副省长牵头,哈尔滨市政府主办,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文化厅协办)
  35.投资4亿元对农村生产生活供电设施进行建设和改造。推进特高压输电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500千伏哈尔滨至大庆输变电工程、500千伏鹤岗输变电工程建设。(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发改委主办,省电力公司、农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林业厅和哈尔滨、大庆、鹤岗市政府协办)
  (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36.实施我省新型城镇化规划。针对农民在什么样的农业生产方式下进城等问题,制定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等配套政策,充分考虑稳定和灵活就业方式,合理设计不同的就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进城农民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机制,积极解决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问题,使进城农民公平地享受到市民权益。(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发改委、住建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农委、公安厅协办)
  37.推进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开复工“三供三治”项目311个,重点推进净水厂升级、污水处理厂改造、城市老旧供水供热管网改造和运营管理,提高城镇机械化清冰雪能力。(于莎燕副省长牵头,省住建厅主办,省发改委、环保厅、财政厅协办)
  38.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吕维峰、于莎燕副省长牵头,省农委、住建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林业厅、环保厅、畜牧兽医局协办)
  39.探索体制机制创新。针对我省地方、农垦、森工、矿区相互交叉又各自独立的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农垦建三江分局、九三分局和森工沾河林业局、方正林业局实行管委会试点,赋予建制县的财税和社会管理职能。(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编办主办,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财政厅协办)
  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继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1.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2.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3.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努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农委主办,省财政厅、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厅协办)
  4.积极争取国家扩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提高标准。(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协办)
  5.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加大工资政策向基层倾斜力度。(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6.继续推进大兴安岭南麓11个特困县片区扶贫开发工程,努力实现3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减少贫困人口40万人的目标。(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扶贫办负责)
  (二)努力保持就业稳定。
  7.以产业项目建设和创业带动就业。(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厅协办)
  8.密切关注煤城和林区转型发展中企业职工失业问题,开发更多的就业岗位。(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国资委、森工总局协办)
  9.实现新增就业5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万人。(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残联协办)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0.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财政厅、编办、信访局、省政府法制办协办)
  11.大力推进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省内异地就医试点工作范围。(郝会龙、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卫生计生委主办,省财政厅、黑龙江保监局协办)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由390元提高到47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35元提高到40元。(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13.按不低于上年城乡人均消费支出30%,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和紧迫性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孙永波副省长牵头,省民政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14.创办50个省级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全力做好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孙永波副省长牵头,省残联主办,省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协办)
  (四)加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
  15.分类推进采煤沉陷区、煤城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和其它地区棚户区改造。(于莎燕副省长牵头,省住建厅主办,省发改委、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协办)
  16.保障性安居工程力争开工20万套,基本建成11.1万套,改造农村泥草(危)房12万户。(于莎燕副省长牵头,省住建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森工总局协办)
  17.解决204万农村居民和13万农村学校师生的安全饮水问题。(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水利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环保厅协办)
  18.节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1500万平方米。(于莎燕副省长牵头,省住建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协办)
  19.继续加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发改委主办,省林业厅、森工总局、环保厅协办)
  20.切实加强重点湿地和草原保护。(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林业厅、畜牧兽医局主办,省水利厅、环保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协办)
  21.推进松花江、兴凯湖等流域水污染防治,松花江干流断面全面达到三类水体要求,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80%以上。(于莎燕副省长牵头,省环保厅主办,省发改委、水利厅、财政厅、林业厅协办)
  22.新增造林125万亩。(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林业厅主办,省国土资源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协办)
  23.进一步提高极端天气应对防范能力。(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气象局负责)
  24.全面推动秸秆焚烧污染综合治理,继续淘汰报废老旧车辆和燃煤小锅炉,加大燃气、电动汽车使用推广力度。(郝会龙、吕维峰、于莎燕副省长牵头,省发改委、环保厅、农委主办,省科技厅、工信委、住建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质监局、气象局、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协办)
  (五)推动教育公平发展。
  25.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所。(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协办)
  26.继续实施“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投入资金18.8亿元,改扩建校舍95万平方米。(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协办)
  27.在国家级贫困地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中全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主办,省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办)
  28.采取增加岗位津贴等措施,推动师范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提高农村师资水平。(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财政厅、教育厅、编办协办)
  29.在各县(市)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主办,省财政厅、编办、人社厅协办)
  30.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每年3000元。(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财政厅主办,省教育厅协办)
  31.加强特色职业教育,探索分类考试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模式。(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负责)
  32.实施高教强省二期建设规划,加快高校重点专业、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补充全省重点发展领域所需人才,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协办)
  (六)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33.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在政府办县级医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和经营,推进100个区域医疗机构联合体建设。(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物价监管局协办)
  34.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服务资源整合。(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编办协办)
  35.继续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1000名医学毕业生,并进行专门培训。(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编办、公安厅协办)
  36.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37.提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38.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39.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生活饮食习惯,推进“健康龙江行动”,积极预防疾病。(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体育局分别负责)
  (七)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40.全面启动省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加大市(地)级“三馆”、县级“两馆”建设力度。(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文化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协办)
  41.推进第二批1171个中心村文化设施建设。(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文化厅负责)
  42.完成16个广播电视高山台站的改造工程任务;深入实施210个发射台站的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协办)
  43.加快推进侵华日军第731部队遗址文物保护和展示项目建设以及申遗工作。(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文化厅主办,省财政厅和哈尔滨市政府协办)
  44.建设2000个以上全民健身设施,办好第二届全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体育局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八)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
  45.深入实施社区“双百”示范工程。(孙永波副省长牵头,省民政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46.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和依法导入司法解决渠道,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孙永波副省长牵头,省信访局、司法厅分别负责)
  47.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48.下大力气狠抓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坚决关闭淘汰233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胡亚枫副省长牵头,省安全监管局主办,省煤管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质监局、旅游局、人防办、黑龙江煤监局、哈尔滨铁路局协办)
  49.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执法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监察厅负责)
  50.深化“平安龙江”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边境管理和国防动员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郝会龙、孙永波副省长牵头,省公安厅、民政厅、国防动员办分别负责)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规范政府职权。
  1.各级政府要树立强烈的法治意识、制度规则意识、信用意识、权责对等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政府办公厅主办,省政府各部门协办)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2.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依法规范重大资金使用制度、重大问题决策机制。(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政府办公厅主办,省监察厅、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协办)
  3.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智库作用,不断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政府法制办主办,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司法厅协办)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条件成熟的领域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编办主办,省政府法制办协办)
  5.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修订《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纠错问责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政府法制办负责)
  6.规范征地补偿、征收拆迁行为,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于莎燕、孙东生、胡亚枫副省长牵头,省国土资源厅、住建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局主办,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协办)
  (四)自觉接受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7.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政府办公厅主办,省政府各部门协办)
  8.重点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防止权力滥用,坚决惩治腐败。(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监察厅负责)
  9.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发挥好企业投诉中心作用,坚决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的人和事,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政府办公厅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推进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15年4月30日、7月31 日和12月1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省政府督查室(联系人:王照菖、程景鑫,联系电话:0451-82623900、82627256)。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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