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有关要求,我们对《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1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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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