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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君子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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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君子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长府发[2010]6号
发文部门: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0-2-12
实施时间:2010-2-12
法规类型: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长春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君子兰是长春市市花,是我市唯一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并占有一席之地的花卉。为推进我市君子兰产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这一产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优先发展战略
  把君子兰发展列入长春市种植业总体发展规划之中,放在经济作物优先发展的位置上。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实施投资拉动、园区建设、市场开发、名牌培育、服务助推战略,把长春建设成世界级君子兰产业基地、旅游观光基地、全民创业基地、出口创汇基地。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君子兰作为优先发展的产业,列入本地农业发展规划之中,从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方面予以扶持,把君子兰打造成长春农业的特色产业。
  二、推进种植基地建设
  依据长春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鼓励具备条件的绿园区、宽城区、二道区,按照统一规划、集约生产、园区开发、政企共建的原则,每个区开发建设一个规模100公顷的君子兰花卉种植园区,政府负责种植区水、电、气、暖、路等配套设施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君子兰养殖小区向周边扩展。君子兰属种植业范畴,君子兰种植基地是农业用地。对君子兰种植区域内的生产和生活性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君子兰种植基地或园区实行属地管理,要有相应的科研、展销、培训、配送等配套服务体系以及创业孵化功能,以上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并在镇(乡)总体规划中予以落实,享受市级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待遇。对入驻园区内的失地农民、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以及零就业家庭,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优先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担保。
  三、加快培育产业龙头
  年养兰达到5万株以上,或年销售1万株以上,有较强创新能力、知名品牌形象、成功赢利模式、良好发展前景的君子兰花卉生产、经营企业以及规模养殖户,政府实行重点扶持,颁发“长春君子兰创业标兵”牌匾,开辟绿色通道,帮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四、拓宽各种销售渠道
  企业、养兰户、营销户及专业合作组织要积极向外拓展市场,到省会城市设立窗口。凡从事花卉批发交易的营销主体,拥有工商营业执照,且主要销售长春君子兰花卉,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经营期满1年后,经市君子兰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开拓国际市场成效显著的营销主体予以重奖。绿园、宽城、二道区要建设好君子兰交易市场,经市君子兰产业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君子兰专业市场,相关部门减免各项费用。
  五、完善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君子兰社团组织、经纪人、合作社、研发中心、鉴定中心、培训中心、技术推广中心等配套服务体系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服务体系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经有关部门审定后,每年给予适当补贴。
  六、大力支持科技研发
  鼓励科研单位、大专院校,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君子兰花卉的组织培养、栽培技术、土壤肥料、药用价值等方面的研究与推广,使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对于承担政府组织的技术攻关课题,政府提供前期立项资金,科技部门对列入科技发展计划的攻关课题给予部分科研经费支持。政府每两年对研发水平高、推广转化效果好,推进君子兰产业贡献大的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七、建立多元化投资体系
  将君子兰花卉产业作为我市对外招商引资的重点,聚集要素。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外商以资金、技术、土地、设备等多种形式投入花卉产业的开发。
  八、积极培养人才队伍
  发挥在长大专院校的作用,开设花卉专业课程。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创办培训机构,开展以君子兰花卉为主题的全民创业培训。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发证,并按培训人数对培训机构给予适当补助。
  九、加大宣传力度
  对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的全国性、国际性花卉会展活动以及研讨会、鉴定会、拍卖会等,政府补助展位、会务、交通等费用。在重点省会城市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大篷车巡回展、系列讲座等活动。对当年度在国内、国际大赛上获得奖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实施“君子兰形象标识工程”
  在城市形象设计中,导入君子兰设计理念,形成城市标志性建筑、君子兰主题公园、公益广告、大型会展、城市雕塑、街路标牌、旅游纪念品、礼品等组成的系列君子兰产业形象标识,全面打造城市名片。在市级重大会议上,将君子兰花卉作为主要背景花木。
  十一、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申请长春君子兰证明商标、长春君子兰注册商标、原产地保护标记、MPS认证以及形象标识的征集、使用工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各种侵权行为,维护君子兰产业市场秩序。
  十二、积极向上争取项目
  抓住国家大力扶持新兴产业的机遇,推进君子兰项目建设,对基地、科研、品牌等进行项目包装,争取列入国家和省投资项目计划,积极争取资金扶持。
  十三、设立专项发展资金
  为推动君子兰产业向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设立君子兰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2010年—2012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君子兰产业规划制订、科技研究、市场开发等工作。专项资金由市君子兰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共同管理、重点使用。
  十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君子兰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市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园林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和二道、宽城、绿园区政府,发挥统筹规划、指导协调职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日常工作。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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