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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珠算等级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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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珠算等级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闽价费[2009]268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09-7-7
实施时间:2009-8-1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福建省珠算心算协会:
  你会《关于申请核准珠算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报告》(闽珠字[2009]第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08]45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核定珠算等级考试费收费标准5元/人.场。
  上述收费标准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收费单位除上述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应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公布收费文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二○○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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