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文件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由原来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0元。
二、全市各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工作。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