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社会建设局:
为完善和深化全市劳动关系业务工作机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效能,在总结2012年以来劳动关系业务事项事权下放工作成果和前阶段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推进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合同审查和用人单位裁员报告服务事项事权下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社会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合同审查和用人单位裁员报告事项的服务管理工作,劳动关系业务工作实行彻底的属地化管理。
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做好对各区的指导服务和协调督促,加强调查研究和政策制定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确保全市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合同审查和用人单位裁员报告等管理服务工作有效进行。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于2012年7月1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区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合同审查和经济性裁员报告服务事项事权划分关系的通知》(深人社发[2012]120号)失效。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