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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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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桂价电[2013]16号
发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3-4-25
实施时间:2013-4-25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广西
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3年4月24日24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3]52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一),并将调整后的我区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详见附件二)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二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执行时间:2013年4月24日24时起

项目

最高批发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元)

品种

规格

(元/吨)

车用汽油

90#

8725

9025

6.73

93#

9267

9567

7.22

97#

9808

10108

7.80

98#

10350

10650

8.22

柴油

0#

7900

8200

7.03

5#

7736

8036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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