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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3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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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3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穗价[2013]11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3-1-21
实施时间:2013-1-21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广州
发文内容

各区、县级市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3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通知》(粤价〔2013〕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时间:2013年1月26日至3月6日
  二、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检查内容按省规定的基础上,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检查广州北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落实情况、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并组成四个检查小组,会同区物价部门重点检查市属各汽车客运站场春运客运票价执行情况等(具体分工见附表2)。越秀、荔湾、海珠、白云、天河、黄埔、花都、番禺区物价部门检查各自辖区内客运公司、车站、民航票务代办点的票务代售服务费以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等。萝岗、南沙区和增城、从化市物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组织开展春运客运票价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级市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工作,合理安排人力和时间开展检查工作。发挥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作用,对群众举报的价格问题,如证据确凿的,要及时处理,积极化解价格矛盾。检查期间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区要按规定时间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票价执行情况和检查情况。具体上报时间为:2月5日和3月5日。检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于2013年3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到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附件:1.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3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通知(粤价〔2013〕10号)
  2.广州市2013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安排表
  广州市物价局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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