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物价局:
近期,受黑河上游地区大范围降雨影响,松花江防汛形势日趋严峻。目前松花江干流全线呈上涨趋势,预计哈尔滨段8月28日出现洪峰,洪水量级为15年一遇。根据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省灾区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黑价明传(2013)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防汛抗洪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搞好市场供应。各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保障粮油、肉禽蛋菜、瓶桶装饮用水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及药品、防抗灾物资的市场供应,保证不脱销、不断档,坚决避免因补货不及时、临时断档造成供应紧张、价格波动等异常情况。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各单位要启动日监测制度,加强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重点监测市场粮油、肉禽蛋菜、瓶桶装饮用水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及防抗灾物资、交通运输、医疗、药品等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要加强对上述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预警分析,及时研判价格走势,及时进行预警预报。
三、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各单位要加强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重点防范和严厉打击哄抬价格、恶意囤积、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凡属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严格执行规定价格,特别要加强水害影响地区公共交通(包括长途客车、轮渡等)运输的价格检查;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要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搞好价格自律。
四、几点要求
一是领导重视。各单位要把防汛抗洪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当做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要亲自上阵,要合理安排监测和检查力量,要第一时间掌握最新动态,及时处理和上报最新情况。
二是加大监测力度。各单位防汛抗洪期间,24小时密切监测市场价格,每日11时前要将监测数据、动态分析报市局商品价格管理处。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和供求紧张状况,随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宣传目前当地市场供应、价格稳定等情况,介绍各级政府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的措施,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倡导理性消费,促进市场稳定、价格稳定、人心稳定。
四是畅通举报平台。结合各单位实际,启动应急值班制度,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要24小时安排值守,接受群众价格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确保群众的举报投诉得到快速查处,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价格权益。
市场监测报送方法:邮箱(wjj510888@);QQ邮箱(405731643@)、传真:84641494;报送时间:8月20日开始上报,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哈尔滨市汛期主要商品及服务价格监测日报表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