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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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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人社发[2013]36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2013-9-14
实施时间:2013-9-14
法规类型: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山东
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61号),结合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见附件)。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3年9月14日
  附件:
  失 业 保 险 金 调 整 标 准 表
  单位:元/月·人
  行政区域 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青岛市所辖区域
  淄博市所辖区域
  东营市所辖区域; 830
  烟台市所辖区域
  潍坊市所辖区域
  威海市所辖区域
  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
  枣庄市所辖区域
  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曲阜市、兖州市、邹城市、微山县
  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 780
  日照市所辖区域
  莱芜市所辖区域
  临沂市所辖区域
  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
  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
  德州市所辖区域 730
  聊城市所辖区域
  滨州市所辖区域
  菏泽市所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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