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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苏州市物价局关于苏州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执行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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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苏州市物价局关于苏州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执行时间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价工字[2013]133号
发文部门:苏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3-9-29
实施时间:2013-9-29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苏州
发文内容

各市、区物价局(办),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7月1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246号),我市《关于苏州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通知》(苏价工字〔2013〕79号)暂缓执行。近日,经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请示同意,决定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执行时间为: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和管道煤气销售价格调整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10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抄表执行原价格,第二次抄表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式气价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的第二次抄表见量,作为计算年度用气量的起点。
  苏州市物价局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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