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会计视野法规库:湖南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十一”期间对部分景区门票价格实行优惠的通知

菜单
   
发文标题:湖南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十一”期间对部分景区门票价格实行优惠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价传电[2013]64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3-9-17
实施时间:2013-9-17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湖南
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
  “十一”国庆假期临近,为了进一步做好门票价格优惠工作,给人民群众出游创造良好的旅游价格环境,促进旅游消费,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18个景区的20个景点门票价格实行优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十一”假期(10月1日——10月7日)除对“五一”期间实行优惠的10个景区门票价格继续优惠外,另增加8个景区门票价格实行优惠;其中考虑景区容量限制,为合理疏导客流,张家界
  武陵源核心景区观光门票价格在10月8日——14日实行优惠(详见附件)。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从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切实落实优惠政策。对列入优惠范围的景区,要提前在景区售票处显著位置公布门票价格的优惠时间和优惠幅度等。为节省印刷成本,景区可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监督下,采取在原门票上加盖印章的方式实施优惠。
  三、节假日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24小时畅通,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在提供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作用。要认真受理游客对旅游价格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游客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对不按照规定实行优惠的景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拟实施优惠措施的景区名称、优惠票价和优惠时段等内容,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同时,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同旅游、住建和交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保障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安全。
  2013年“十一”期间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方案 

序号

景区(点)名称

景区
等级

现行门票价格      (元/人次)

优惠后门票价格

(元/人次)

优惠幅度

1

武陵源核心景区

5A

门票:180
环保车:65
(有效期三天)

门票价格优惠后票价:144
环保车:65
(执行时间10月8日—14日)

门票价格优惠20%

2

韶山毛泽东纪念园

5A

60

48

20%

3

岳阳楼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5A

80

    中秋国庆期间举办夜游灯会活动,执行时间为9月19日至10月19日晚上7:00至10:00,优惠票价为40元/人次。此外,在举行“岳阳历史文化知识有奖答题”活动期间,对答题正确的游客给予白天免费游览参观的优惠。

4

德夯景区

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

100

80

20%

5

湖南张家界激流回旋

4A

118

94

20%

6

曾国藩故居

4A

80

65

20%

7

猛洞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漂流

4A

160

128

20%

8

万华岩省级风景名胜区

4A

55

43

22%

9

酒仙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4A

88

70

20%

10

张家界九天洞

4A

75

60

20%

11

炎帝陵景区

4A

80

64

20%

12

东江湖风景名胜区

4A

50

40

20%

13

宁乡沩山密印国家级风景区

4A

118

88

24%

14

五强溪大别溪风景名胜区漂流

3A

158

126

20%

15

江华县秦岩旅游区

3A

60

45

25%

16

沅陵二酉山

3A

58

46

21%

17

宁远九疑山景区永福寺

3A

50

40

20%

18

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

舜皇山

3A

50

40

20%

舜皇岩

38

30

21%

漂流

198

158

20%


会计视野法规库   中国会计视野网站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