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税局、地税局纳税服务科(中心)、济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适应我省注税行业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的需要,便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经山东省国税局和山东省地税局两局分管领导同意并经省税协三届七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对山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岗位调整如下: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机构设置为:综合组、协会办公室;管理组、协会基础管理部;督查组、协会监督管理部;考培组、协会宣传培训部。
一、综合组、协会办公室
由杨新国负责,并兼任协会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邓学飞、赵霞、刘琰、崔凤滟。工作职责:
(一)负责税管中心和秘书处日常综合性工作;
(二)负责税管中心和秘书处文秘、档案和印章管理工作;
(三)负责税管中心和秘书处公文的复核工作;向总局、省局和相关部门的请示、报告等文件的复核工作;向各市局及税务师事务所的发文、批复等文件的复核工作;
(四)负责税管中心和秘书处综合性报告、文件、领导讲话等起草工作;负责税管中心和秘书处向外部单位提供数据、文字和各项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五)负责税管中心和秘书处会议记录的整理、印发和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草拟、上报工作;
(六)负责税管中心年度财务预算的编报落实、协会经费管理、会费的收缴和上缴工作;负责协会经费预算和决算工作;
(七)负责税管中心和协会秘书处的考勤和协会聘用人员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八)负责落实协会车辆管理制度,做好协会车辆管理工作;
(九)负责税管中心和协会网站建设和注册税务师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工作;
(十)负责税管中心和秘书处固定资产管理和办公用品的领用、保管和日常性采购工作;
(十一)负责税管中心和秘书处各项综合性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十二)负责税管中心党支部、工会、青年的日常性管理工作;
(十三)按照税管中心和协会领导的统一部署,牵头组织开展行业调研、组织研讨和业务交流等活动;
(十四)负责税管中心和协会对外联络,做好协会组织代码证、社会团体证的登记、变更、年检等相关工作。
(十五)草拟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管理组、协会基础管理部
由陈志建负责,并兼任协会基础管理部部长,工作人员有郑宇、郭伟。工作职责:
(一)负责总局和中税协有关行业基础管理的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制定全省行业管理相关基础制度规定及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制定全省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规范和执业标准;
(三)负责审核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等事项和注册税务师的备案、转籍及会员的入会、转会和其它日常性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做好全省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户籍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省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数据统计、稽核、分析和上报工作;
(六)负责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相关证件的印刷和发放工作;
(七)负责督导各市局及会员对各项注税基础管理制度规定及行业执业准则、业务指南的应用工作;
(八)负责征求、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诉求,做好服务工作;
(九)负责对全省的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协会会员在执业过程中的困难提供业务援助;
(十)负责对全省的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协会会员执业资质和执业质量的日常检查工作;
(十一)草拟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督查组、协会监督管理部
由宋兆平负责,并兼任协会监督管理部部长,工作人员有赵瑾文、高健强。工作职责:
(一)负责总局、省局及中税协关于行业监管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负责与省地税局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协调;
(三)负责全省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协会会员的年度检查工作;
(四)负责草拟行业监督和自律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并负责监督贯彻执行情况;
(五)负责对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六)负责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的等级认定及考核、复核工作;
(七)负责受理全省注税行业人民来信来访、举报及违规行为的调查核实工作;
(八)负责督导全省注税行业遵守执业准则,促使行业严格遵守业务规程和执业行为规范;
(九)负责草拟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考培组、协会宣传培训部
由薛玉全负责,并兼任协会宣传培训部部长,工作人员有潘梦佳、徐真勋。工作职责:
(一)负责总局、省局和中税协关于注税行业教育培训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制定和落实全省注税行业的长期、中期、短期培训计划;
(三)负责注册税务师行政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四)负责注册税务师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落实中税协年度培训计划;
(五)负责协调配合省人事考试中心,做好我省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工作;
(六)负责全省注税行业党建和统战工作;
(七)负责我省注册税务师培训基地培训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我省协会会员职业道德标准,开展行业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山东省注册税务师》会刊的编辑、印刷、发行等工作;
(十)负责会刊通讯员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注税行业和协会会员的宣传推广工作;
(十二)起草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附件:山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通讯录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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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通讯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