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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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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会协[2013]39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13-7-3
实施时间:2013-7-3
法规类型:CPA行业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河南
发文内容

河南省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激励更多在校大学生研读注册会计师专业,为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储备后备力量,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和《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我会制定了《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奖学金”管理办法》,并经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奖学金”管理办法
  2013年7月3日
  附件: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激励更多在校大学生研读注册会计师专业,为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储备后备力量,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和《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的设立
  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省注协秘书处按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总额的10%设立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奖学金”。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本奖学金用于奖励河南省设有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高校的优秀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每年奖励名额为100名,每名奖励现金3000元。
  三、参选学生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注册会计师事业,乐意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四、组织实施
  本项工作由设有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的高校和省注协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省注协秘书处负责本奖学金设立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相关高校负责本校优秀学生的考核、选拔推荐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五、组织程序
  (一)设立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的高校于每年的9月份,组织本校学生参加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奖学金”参选申报。
  (二)学校根据申报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于9月底前,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奖学金”奖励选拔考试,每校推荐名额最高不超过20名。
  (三)学校推荐参选学生需提前在本校公示确认,并提供该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
  (四)省注协秘书处于当年的10月份组织选拔考试。
  (五)省注协秘书处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及在校综合表现,选取100名,确定为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奖学金”获奖学生候选人,报会长审批。审批后奖学金由获奖学生所在高校统一领取。
  (六)奖学金发放由获奖学生所在学校组织颁奖仪式,向获奖学生颁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奖学金”证书和奖金,省注协秘书处派人参加颁奖仪式。
  (七)获得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奖学金”的毕业学生,在毕业实习阶段可由省注协秘书处安排省内建有实习基地的A类事务所或国内100强事务所实习。
  六、本办法经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相关附件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奖学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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