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新版非税征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问题的答复
发文文号:杭财综便函[2013]1号
发文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3-5-22
实施时间:2013-5-22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杭州
发文内容:
市级各执收单位:
杭州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简称新系统)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近期有关单位来电来人咨询新系统相关问题,为保证新系统正常运行,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新版非税系统网址问题:
市本级预算单位办理非税等各项收入缴交财政专户业务(票据管理、资金收缴、缴款书填写)一律通过新版非税系统(网址:http://21.15.87.11:9081/FSZG/);
2、关于非税收入对账问题:
单位对账可通过财政非税收入对账系统:http://21.15.79.2:8080//jsp/login.jsp,用户名为预算单位代码,初始密码应尽快修改;
3、关于非税收入缴交凭证问题:
非税收缴代理银行窗口凭执收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及资金办理缴交业务;
4、关于缴款人通过银行汇兑结算方式缴款问题:
缴款(费)人通过他行(异地)电汇、支票、现金(含POS)、网银、汇兑结算、财政直拨等方式自行将资金缴(划、拨)入财政专户的,执收单位应明确告知缴款人:收款人账户全称(杭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营业部)、单位子账号(75182011394559-预算单位编码,特别强调“-”为半角横杠)及执收码(填列在用途或备注栏)等要素信息。
5、关于银行暂挂资金查询、入账问题:
执收单位可通过【执收业务】—【银行暂挂资金明细查询】—【查看导出】确认资金是否缴(划、拨)入,并通过【关联待结报资金】按钮添加资金记录后打印一般缴款书。手工填开缴款书的应在缴款书备注栏注明交易流水号(可向财政查询87829236)。
6、关于非税收入退付问题:
由于各种原因,发生技术性差错、多缴款、重复缴款需要退付的,单位应填写《市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申请表》(附件2)办理退付手续。
7、关于手工填开缴款书问题:
单位缴款书使用较少、未联网或无票据打印机的,单位可要求使用离线方式(手工)填开缴款书,手工填开缴款书须按财政确定的预算单位代码、执收码、银行子账号(75182011394559-预算单位编码)正确填写;
8、关于其它资金上缴问题:
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下列收入应分明细上缴财政: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各类补助(奖励)资金、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其它收入;
事业单位下列收入应分明细上缴财政: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对外投资收益、各类补助(奖励)资金、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基金结余、其它收入;
涉及非税系统应用及收缴业务问题(收入项目、资金收缴及票据管理)请与非税处联系,电话:87822309、87829236。
9、关于业务咨询及维保问题:
涉及新版非税系统单位端软件操作及常见问题(见附件1)维保,请与维保单位浙江中穗公司联系,电话:89988572、88812366;一站式服务电话18957155618。网络问题请联系:87715061(吕工)。涉及代理银行的业务问题,请联系杭州银行,电话:88872625,13588176598。
杭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处
2013年5月22日
附件1:“新版非税系统”常见问题简要解答
一、如何打开非税系统?
在政务(财政)专网上,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指定的IP地址:(http://21.15.87.11:9081/FSZG/);按回车键。(说明:“冒号:”为英文状态下的冒号,“FSZG”必须大写)。
如无政务专网,需向本单位信息中心申请,也可咨询市财政信息中心:吕工程师87715061,业务咨询电话87715039。
本系统用户手册可在“财政结算网http://21.25.87.31”文字表格区下载。
二、使用本系统需安装哪些控件?
1、首次打开时,会提示安装控件。
2、需安装“套打客户端程序(DNWele.exe)”,下载地址:打开浏览器—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票据管理】—【票据购领证】—【套打客户端程序下载】,下载安装完成后,需进行服务器配置:“名称”任取,“服务器地址”输:财政结算专网(http://21.15.87.11:9082verPrint/);点击【获取】如地址正确会出现【非税】选项,选择【非税】点击【确定】即可。打开此程序,添加所开具的票版。(主要是2种:[100]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02]非税统一票据),特殊单位根据票据的种类选择相应的票版(如执收码超过三项的打印附件要增加[900]缴款书,专用票据要添加相应票据)。
3、点击“打印预览”时会提示安装控件,此控件可加快打印速度,不安装也不影响开具。
三、如何取得用户名与密码?
单位向市财政局非税处申请,填写《非税收入征收情况核定表》,用户名、密码由市财政统一设置,密码请及时修改。
四、如何调整打印位置?
票据管理—票据购领证:选中要调整的票种、设置打印模版,开具票据前需把票据打印机设置为“默认打印机”,点击“开票保存”后自动打印(无打印机选择项)。
打开屏幕右下角【新通用升级程序】—点击【套打管理器】—点击【运行】—双击【具体的票据名称】—具体调整。
五、票据如何开具?
1、票据领购后票据号码段直接记入该单位库存,在开具前票管员需先从单位库存分发到开票员名下:【票据管理】-【开票员发放】—选择【领用开票员】—选择【票据】、【号段】后【保存】即可;
2、直接开《缴款书(100)》:指开具五联式一般缴款书(100)或使用四联式一般缴款书(100)缴交其它资金(包括房租、其它收入等)。点击【执收业务】-【收缴分离业务】—点击【正常开票】或点击【补登开票】,选择“票据种类(100)”、输入“缴款人全称(信息)”、选择“执收码(即开票项目)”后空白处点击一下即可填开数量(1)、标准;如有备注信息在“附加信息”前打勾即可显示5条“附加信息”。收款人银行帐号等信息会自动显示。
使用新系统开具的票据,会在左上角打印“在线”两个字。票据在线开具、票据补登开票均认定为在线模式(补登开票时须在缴款书备注栏注明:已补登)。
离线(手工填写)开具缴款书(100)须按财政规定格式填写(数量默认为1,标准为总金额)。
一般缴款书:一式五联,第一联“收据联”给缴款人;第二、三、四联交银行盖章后第二联(回单联)退回执收单位,作记帐联,第五联为存根联(不需交银行)。
3、开具《非税统一票据(102)》:点击【执收业务】-【集中汇缴业务】选择“票据种类(102)”、输入“缴款人全称”、选择“执收码(即开票项目)”后空白处点击一下即可填开数量、标准。
开具《非税定额票据(2**)》:点击【执收业务】-【集中汇缴业务】选择“票据种类(2**)”、输入“缴款人全称”、选择“执收码(即开票项目)”后空白处点击一下即可填开数量、标准:这里强调数量必须为1、标准与定额票据票面一致。
汇缴形成《缴款书》(100):一式四联,2、3、4交银行盖章后第2联(回单)退回执收单位,作记帐联,第五联为存根联(不需交银行)。具体操作:点击【执收业务】-【集中汇缴业务】—【汇缴票据】—【汇缴票据】—【查询】—选择票据号段—【汇缴票据】—【票据种类100】、票据号码—【缴款人全称】—【开票保存】打印。
开具汇总缴款书(执收业务-集中汇缴业务)时当汇总的票据信息中执收码超过3个以上时会自动产生附件打印执收码。(原软件是超过三个以上分两张缴款书开具),《非税统一票据(102)》“财政联”票据核销时交财政统一保管。
六、错废票开具和号码更正管理
【执收业务】—【错废票业务】:“票据作错”已开票据作错票处理;“票据作废”指未开空白票据作废票处理;“号码更正”:指票据打印号码与印刷号码不一致,以实物票据印刷号为准,点【票据号码更正】—选择【票据种类】、填写【更正前票据号码】—【查询】-选择【√】、填写【更正后票据号码】—【更正票据号码】。
七、能否重打票据?
【执收业务】—【票据开具管理】—【单张重打】、【查询】-【票据重打】。
八、批量打印票据?(学校)
【执收业务】—【集中汇缴业务】:点击“添加缴款人(可以excel文件批量导入)”,再在开票界面选择相应票据段及执行码等统一信息,再点击“集中汇缴开票”进行打印。注:批量打印时每张票面信息必须相同,否则分开开具。格式文件及其他资料均在“信息发布”里自行下载,一般用导入补登的方法。
如需使用原财政开票软件,应向财政提出申请,升级后才可使用。
九、票据核销程序
1、网上核销申请:【票据管理】—【票据核销】—【票据核销申请】—【新增核销单】—选择【票据种类】—【查询】或输入起止日期、票据号码段等信息,双击【单位结存票据】—检查【核销条目录入】—【录入本条】然后点【保存】产生一条核销单记录。
2、打印核销单:【票据管理】—【票据核销申请】选择刚申请的核销单前面打勾,点击【打印核销单】(到财政局核销时需带一张);查看【所有票据】及相关明细,再点击【确认及报送申请】。
系统默认为按月核销,市财政局会统一设置为按季核销。
十、补登票据
【执收业务】-【收缴分离业务】—【补登开票】:系统或电脑故障使用手工填写后进行补开;“补登保存”后,在“补登确认”前可修改补登数据,“确认”后不可修改。
【执收业务】—【集中汇缴业务】—【补登开票】:可分为“单张补登”与“多张补登”;多张补登选择“补登导入”,导入表式须按规定格式,“补登确认”后,数据不可更改。
十一、查询是否缴款成功,即款项在银行是否到账?
在“综合查询——执收情况(开票流水清单查询)”:可以查询所开具的缴款书信息(已清算标志),查看是否已经到账等信息。
十二、银行暂挂资金如何查询?
【执收业务】—【银行暂挂资金明细查询】—【查看导出】
十三、银行暂挂资金如何补开缴款书?
收缴分离业务:点击【执收业务】-【收缴分离业务】—点击【正常开票】,选择“票据种类(100)”、票据号码—点击【关联待结报资金】按钮添加资金记录—【查询】-选择【√】—【加入】-选择【√】—【确定】;输入“缴款人全称(信息)”、选择“执收码(即开票项目)”后空白处点击一下即可填开数量(1)、标准;收款人银行帐号等信息会自动显示。
集中汇缴业务:非税票据开具程序不变,汇缴形成《缴款书》(100)时具体操作:点击【执收业务】-【集中汇缴业务】—【汇缴票据】—【汇缴票据】—【查询】—选择票据号段-选择【√】—【汇缴票据】—【票据种类(100)】、票据号码—点击【关联待结报资金】按钮添加资金记录—【查询】-选择【√】—【加入】-选择【√】—【确定】—【缴款人全称】—【开票保存】打印。
注意:缴款书填开金额须与关联待结报资金记录一致。
十三、票面附加信息(备注)如何设置?
【执收业务】—【票据开具管理】—【票面附加信息(备注)设置】—点中所选票据—【新增】或【修改、删除】-【附加信息1】:添加备注名称。
十四、其他使用常见问题描述及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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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
解决方法 |
1 |
开票过程中系统提示“票据号码有误” |
1.检查输入的票据号码是否和实际的号码相符; |
2.检查该票据是否发放到开票员手中。 |
2 |
开票过程中无法选择执收码 |
查看执收码状态,如不是正常状态则报知财政部门。 |
3 |
执收单位票据发放过程中无票据种类 |
是否将该种票据购领证核定给下级单位。 |
4 |
缴款人无法导入 |
1.检查名单的格式是否符合模版; |
2.将原有名单拷贝到另外新制的名单中; |
3.将原有名单分段导入。 |
5 |
执收单位票据无法核销 |
查看该票据号码段中是否有未结报的票据,有则分段核销。 |
6 |
已经开具的缴款书无法缴款 |
1.查看该缴款书是否已真正开具(有打印成功后未保存的情况); |
2.如果是补登填开的缴款书查看是否已经补登确认过。 |
7 |
无法核销下级单位票据 |
用报表查看票据是否已经结报,未结报的票据无法核销(票据核销时显示的是下级单位已开票据,包括结报的和未结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