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营造人民群众出游的良好价格环境,促进旅游消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落实“五一”期间门票价格优惠措施营造良好旅游价格环境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3]879号)要求,经研究,现就我省落实“五一”期间门票价格优惠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优惠政策名单及执行时间:根据各地前期报送的拟实施优惠方案,今年 “五一”期间实施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游览参观点名单详见附件1。执行时间为4月29日—5月1日(以国家规定的“五一”及其连休日放假时间为准)。
二、实施优惠政策的景区门票价格下调按不低于20%的幅度执行,具体请各地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闽价服[2006]432号)精神,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于4月17日前发文落实。其中,国家级景区门票价格优惠如下:
(一)武夷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一日游从140元/人次下调为112元/人次,二日游从150元/人次下调为120元/人次,三日游从160元/人次下调为128元/人次。
(二)福鼎太姥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100元/人次下调为80元/人次。
(三)漳州华安土楼门票价格由90元/人次下调为72元/人次。
(四)宁德福安白云山九龙洞景区门票价格由80元/人次下调为64元/人次。
三、请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于4月19日前将辖区内实施优惠政策有关文件及景区名称、现行门票价格、优惠后门票价格、优惠幅度、游客数量、总优惠金额等报我局服务价格管理处(详见附件2)。
四、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景区落实政策。凡列入优惠范围的景区,要在规定时间前在景区售票处显著位置公布门票价格的优惠时间和优惠幅度。为节省印刷成本,景区可在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监督下,采取在原门票上加盖印章的方式实施优惠。
五、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同景区主管部门和企业的配合协调工作,做好组织安排。要注意宣传引导,营造祥和的节日氛围。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景区执行优惠政策,对不按照规定实行优惠的景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附件:1.“五一”期间实施优惠政策游览参观点名单
2.福建省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方案一览表
福建省物价局
2013年4月15日
附件1
“五一”期间实施优惠政策游览参观点名单
1、武夷山风景名胜区
2、福鼎太姥山风景名胜区
3、漳州华安土楼
4、宁德福安白云山九龙洞景区
5、南平和平古镇
6、南平十八寨景区
7、南平龙川大峡谷
8、武夷山武夷源景区
9、南平翡翠谷景区
10、南平青龙大瀑布景区
11、南平玉龙谷景区
12、宁德周宁九龙漈
13、宁化天鹅洞
14、漳州上坪土楼
附件2
福建省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方案一览表
单单位:(加盖公章) 时间:2013年4月 日
景区名称 |
景区 等级 |
现行门 票价格 |
优惠后 门票价格 |
优惠 幅度 |
游客 人数 |
总优惠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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