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济人社发[2013]29号
发文部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2013-3-5
实施时间:2013-3-5
法规类型: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济南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现将《201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5日
201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方案
一、年检目的
为维护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全面完成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年检对象
2012年12月31日之前,经市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许可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机构。
三、年检内容及提报资料
(一)基本信息电子照片(500万像素以上、清晰可辨)
1.资质照片:人力资源许可证(正、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从业人员学历证书、职业指导师证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培训证书(包括证书封面、内容、备注页)。
2.办公场所室内、室外实景照片,包括建筑物外观、办公室、公示栏、宣传栏、监督台等。
3.房屋租赁合同照片(不少于2年租赁期及房屋产权证书照片,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书照片)。
4.人员照片及花名册:董事长、总经理、负责人办公照片;全体工作人员合影;《人员花名册》(附件1)。
5.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提供《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照片。
6.举办现场招聘会的机构,提供入场招聘用人、用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招用人员简章及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备案手续的照片。
7.各种荣誉奖杯奖牌、质量服务认证书、企业内部各种活动照片(10张以内)。
8.企业简介(300字以内)及企业具体办公地址(具体到*区*街*号*座*单元*层*房间号),附近公交车站点描述,周围标志性建筑或景点描述(word格式)。
(二)服务规范情况
《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评分标准》(附件2)。
(三)业务开展情况
《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
四、年检方法和工作安排
本次年检采取年检对象自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一实地检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步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3年3月15日至3月30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照年检要求及《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并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二)实地检查(4月1日至4月30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就业、社保、劳动监察、仲裁等部门成立检查小组,到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考核,对照《评分标准》逐项查看现场情况和资料,同时随机抽取2家以上用人单位和5人以上劳动者信息,社保工作人员电话询访用人用工单位委托服务机构代缴的某月缴纳社保数额或某人某月缴纳社保数额,与服务机构核对,与社保数据库核对;劳动监察工作人员电话询访企业或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月工资收入、社保缴费,加班工资等情况,与服务机构核对。检查小组将抽查情况、台帐资料、软硬件设施与《评分标准》一一对照,量化赋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经现场量化赋分,标准项目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单位,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单位,60分(含)至79分的为限期整改单位,限期整改单位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达标情况报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5日内复查并得出结论。标准项目得分98分(含)以上为优秀候选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加分项目得分情况和日常业务开展情况,择优推荐1-3家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检查情况,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年检合格机构的《业务基本情况统计表》进行汇总,连同基本信息电子照片、许可证(正证、副证)、《评分标准》、优秀候选单位名单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认真总结检查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名义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抽查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就业、社保、劳动监察、仲裁等相关部门成立检查小组,采取听取负责人汇报、查阅原始材料、调查询问、实地察看、复核《评分标准》、随机电话核实等方法,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抽查。
(四)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检查过程中,凡标准项目得分80(不含)分以下的,经整改仍不能合格的单位,取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正在审查处理中尚无结论的,待结案后再给予年检;逾期不办理年检手续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自动失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年检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发现典型,找出问题,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措施,将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结果向社会通告。
五、有关要求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是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检查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工作纪律,认真抓好落实。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查找不足,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年检工作。
附件:1.《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员花名册》
2.《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评分标准》
3.《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基本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