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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有关事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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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有关事宜的通告
发文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2-12-17
实施时间:2012-12-17
法规类型: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杭州
发文内容

  为做好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发放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浙财企[2012]194号)文件精神,现将发放的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1、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
  2、2012年期间,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
  3、2012年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二、办理时间和要求
  1、申请办理补贴时间为:公告之日起——2013年1月31日止;
  2、各汽车车主办理补贴申请,需携带的资料为:
  ①《2012年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②《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
  ③《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重型载货汽车报废补贴的不需要提供)
  ⑤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银行卡)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
  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还需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等凭证。
  三、其它事宜
  受理单位:杭州市老旧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石桥路92号东星商务大酒店五楼
  联系电话:87813546、13073675283;联系人:何美琴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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