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财政局,市直金融企业:
为做好2012年3季度全市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及时掌握我市全部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质量等基础情况,现将《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填报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15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填报范围
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商业银行、信用社(包括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财务公司、担保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企业。
二、报送内容和时间
1、报送资料: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报表和银行类、担保类金融企业财务快报补充表;简要的财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本区市金融企业的总体情况、盈亏状况、资产质量、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
2、报送时间:2012年10月12日前
三、填报要求
1、各区市财政局要主动与本区市金融办联系,掌握本区市地方金融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将本辖区地方金融企业全部纳入财务快报统计范围。
2、金融企业财务快报使用财政部统一制发全国金融企业财务快报系统软件填报,按财政部财金〔2009〕153号编报说明的要求编制。
四、其他
1、我局将依据《青岛市地方金融企业财务报表考评暂行办法》(青财债〔2012〕23号)的规定,对各区市财政局和市直金融企业进行考评。
2、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闫利,联系电话:85855285 手机:13156386175。
3、财务快报系统软件下载地址:qdczzfzwglbgs@
财务快报报送邮箱:qingdaoyanli@
附件: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填报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153号)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