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社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今年是能力建设三年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也是验收评估能力建设规划各项成果的收官之年。为指导推进今年系统能力建设活动,现将《2012年人社系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2012年系统能力建设活动要继续紧紧围绕基层基础建设、业务工作标准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整体推进,努力做到系统能力建设相互协调,全面提升系统能力建设水平;坚持重点突破,集中力量解决系统能力建设中亟需推动的重点问题;坚持实干实效,加快系统能力建设成果应用,有效发挥能力建设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努力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新跨越
二、目标任务
(一)基层基础建设
1、“三基”平台建设(就业处)
(1)加强劳动保障“三基”建设,落实厦府(2012)68号文 ,提高基层平台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2)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提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设。
2、信息系统建设(社保中心)
(1)进一步加强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增加接听坐席,进一步提高接听效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举报投诉、意见建议及业务受理等公共服务。
(2)健全完善网站的各项效能,推进各项业务网上办理服务。
(3)继续开展数据完善和共享工作。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数据库,做好数据共享和交换工作。开展公共服务信息库建设,为公共服务和决算提供支持。
(二)业务工作标准化建设
1、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就业中心)
(1)出台充分就业社区考核标准与办法,落实厦府[2012]68号文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
(2)推进基层平台自助求职服务工作。年内全市每个街道、社区都配备自助求职机,使社区居民可就近查询招聘信息及个人就业和社保信息。
2、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职培处)
(1)创业培训标准化建设
——SIYB创业培训业务管理系统全面运行使用,使用创业培训管理软件对创业培训、创业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管。
——规范SIYB业务流程,按照SIYB开班申报、审核、监督等业务规程组织开展SIYB创业培训,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
(2)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标准化建设
——做好定点培训机构招投标工作,扩大定点培训机构覆盖面和培训工种。完成1—2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平台建设,申报1—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省级高级技师培养基地。
——加快建设厦门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数字化创意设计)及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申报工作,继续推动厦门技师学院与台湾优质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培训专业人才,与台企合作示范性实训基地,探索建立两岸高技能人才培训合作机制。
(3)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健全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以及全国统一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全省联网。
3、社会保险标准化
(1)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标准化(社保中心)
着力推进《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继续推进经办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档案电子影像管理。
(2)基金监督管理能力标准化(基金监督处)
——优化基金监管程序。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管理软件使用,统一基金监督程度,实现标准化流程,规范基金监督和检查通知、检查报告、检查意见书的格式、内容、程度和时间等,规范社保基金监督检查操作,实行监督检查责任制。
——提高基金监督队伍素质。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证管理规程》,开展基金监督人员业务培训,逐步实现持证上岗,依法行政。
4、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标准化
(1)劳动关系标准化(劳关处)
——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与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继续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力争年底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继续推动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加强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工作。
——完善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本信息,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部分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检查。加快劳动标准建设,推进企业建立劳动定员定额制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努力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监察支队)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落实监察员分级培训制度特别是网格内兼职监察员的培训,以各种形式提高监察员的执法能力。
——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发挥网格化管理工作作用,努力做实监察网格的各项功能。
(3)劳动争议调研仲裁标准化(仲裁院)
——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13号)精神,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服务社会的能力。
——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基本建设,努力实现仲裁办案上水平、硬件上档次、管理上台阶,提高争议处理效的目标。
——贯彻执行《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着力提高企业调解委员会组建率,各区300人以上的企业50%完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2012年上半年,市局选择2家、各区各选择1家国有企业开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予预防调解试点示范工作,加大督促检查继续推动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建设,把50%以上的简单、小额案件化解在企业、街道(镇),消除在萌芽状态。
——加强仲裁办案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程度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开展办案质量检查评比,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年仲裁审限结案率达95%以上。
5、服务窗口标准化(审批处)
研究对外办事窗口统一归并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后相关业务标准化建设问题,整合审批事项业务流程,加强经办业务培训,做好前后台有效衔接,确保经办效率不降低,管理不脱节。
(三)队伍建设
1、切实加强学习(人事处)
---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开展条件不形式条件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创新服务,把学习情况、学习能力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形成崇尚学习的导向。
2、提升队伍素质(人事处)
---加强干部自身能力素质建设,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本系统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班、研讨班,着重提升组织领导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做好干部选任和交流工作,确保选人用人的公正性。有计划地通过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等方式,促进干部提高素质。
3、抓好党建工作(机关党委)
---认真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以“争创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为主题,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深化窗口单位创先争优为民服务活动,落实“三亮比三评”要求,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创建党工作先进单位和“五个好”党支部活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提素质、强组织、增活力、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主题,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4、加强反腐倡廉(监察室)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活动,加强和完善制度规定,着力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和严格廉洁自律;深化纠风工作,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要高度重视,持续推动能力建设三年规划活动开展。各区人社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要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动态跟踪,把握工作进度,扎实推动今年能力建设年工作开展。
(二)统筹安排,整体推动
各区人社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将能力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稳步推进,把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做细做实,11月中旬应基本完成各项工作落实。
(三)自查自纠,有效落实
各区人社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对照《实施方案》和能力建设考评标准表(见附件),进行自查评分,提出相应自查评分依据(评分依据应提供详实依据),并形成能力建设书面总结(要有具体的工作实绩,有关制度建设有文件的要附上文件),请于11月30前正式书面报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