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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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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财预[2012]30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2-6-6
实施时间:2012-6-6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厦门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财政局贯彻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厦门市财政局 2012年6月6日印发
  厦门市财政局贯彻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各项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措施。
  一、支持平台载体建设
  (一)推进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建设
  研究制定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的投资建设机制,落实鼓励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促进示范区快速发展。
  以示范区为载体,积极向上争取有利于其发展的财税政策。在我市制定示范区专项发展规划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设立特殊海关监管区域。
  (二)推动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研究制定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投资建设机制,支持金圆集团做强做大,发挥市级金融投资主渠道和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的对接载体和服务平台作用。
  落实金融业和股权投资类企业财税扶持政策,引进包括台资在内的境内外金融机构来厦落户,形成金融机构的群聚效应;鼓励我市金融机构做强做大,发挥两岸金融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加快东南航运中心建设
  完善扶持政策,支持做大港口规模。鼓励增辟国际航线和拓展支线运输业务,扶持内陆无水港和远海码头建设,培育远洋干线基地港和国际集装箱空箱分拨基地。
  整合各项港口建设资金,优先保障厦门港公共航道建设等重大项目,支持设立厦门航运交易所,促进航运人才、航运信息、航运金融聚集。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启运港退税运作机制,争取列入试点。积极争取注册在厦门保税港区内的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促进两岸经贸发展
  (四)拓展两岸合作领域
  争取设立两岸产业投资基金,多渠道筹措资金,投资服务两岸重点产业项目,承接台湾高端产业项目转移。
  出台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积极吸引包括台湾在内的大型企业来厦门设立区域总部,以厦门作为其开拓大陆市场的起点。
  支持高崎闽台中心渔港、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等专业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扩大两岸贸易规模。积极向上争取提高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免税携带额,协商确定有利于市场发展的免税品种。
  完善支持旅游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对台旅游资源,全面推广“海峡旅游”品牌宣传,探索和建立两岸旅游产业合作的模式和机制。
  (五)落实台资企业财税扶持政策
  对入驻台商投资区的台资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起三年内,经批准可对其涉及园区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收入部分予以减免。根据国家有关财税政策,按规定对台资企业“四技”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所得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对动漫企业按规定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对软件产品增值税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对符合条件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
  根据国家有关财税政策,符合条件的台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规定享受相关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按规定对台资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台资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实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六)创新会计合作模式
  大力支持台湾会计师在厦门开展临时审计业务,台湾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在厦门市临时执业,相关申请材料可就近递交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代为转报福建省财政厅批准颁发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许可证。
  积极争取在厦门开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台湾专业人士担任事务所合伙人的试点工作。积极争取为台湾考生在厦门设立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考试专门考场。充分发挥我市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作用,组织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和台湾会计师事务所交流,互相了解会计政策,共同促进两地会计师行业发展。
  三、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七)大力保障教育投入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实现财政教育公用经费投入标准均等化。将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延续到2015年,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比例。逐步扩大公办幼儿园覆盖面,落实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政策、合格园等级提升补助和无证园改造为达标园补助政策。
  率先在全省全面通过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验收,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任务。在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学生实施免学费基础上,对二、三年级学生实施免学费,率先在全省实现中职学校学费全免。
  (八)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12年起,市级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视财政收入增收情况和产业发展需求逐年增加,同时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统筹岛内外文化发展的功能布局,创建全国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实现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村(居)100%的覆盖率。
  (九)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逐步提高全市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和参保筹资标准,在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
  积极引导市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协同相关部门督促各区尽快落实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设施设备配备标准,提高岛内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水平;适时扩大基层医疗机构免费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额度的使用范围,从国家基本药物扩大到一般诊疗费和常规检查项目。
  (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将全市城乡居民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困难人员参加各类社会保险补助制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快完善救助扶困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岛内外一体化。
  四、提升区域合作水平
  (十一)建立完善合作体制机制
  探索厦门、漳州、泉州三地共建或者分建重大基础设施,逐步建立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轨道交通、第二东西通道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公共财政制度和城市建设相适应的新型财政扶持机制。支持同城化各重大项目建设,保障资金需要。
  (十二)支持设立区域合作产业投资基金
  配合相关部门筹划、设立由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厦漳泉区域合作产业投资基金,促进三地产业分工合作,形成错位发展、互为补充的产业链发展格局。
  (十三)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协同发展
  支持厦漳泉三地共建教育教学资源库,促进各种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支持三地共同承办全国性、国际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支持推进三地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规划配置;支持建立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建立同城结算机制,建立异地医疗费用管理和稽核的协调制度和机制。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十四)完善市区财政体制
  在梳理现有财权、事权的基础上,按照既有利于激发区级增收节支、自主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又有利于保持市级适当宏观调控能力的基本原则,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市区财政体制,规范财税征管体制,促进财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健康发展。
  (十五)强化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政策体系,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构建专设的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将除土地矿产、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外的其他公共资源项目全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配置平台进行配置。
  定期调整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不断扩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范围;协调各法定监管机构发挥职责,加强公共资源配置监管;指导各区大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
  (十六)健全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制度
  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的电子化运作;进一步理顺大宗货物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优化、规范操作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加强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和现场评标纪律监督。
  根据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的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大宗货物的范围,积极推进医疗设备、电梯的规模采购,进一步发挥规模采购的效益;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尽快落实市级政府采购业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六、提高服务水平
  (十七)强化资金保障
  进一步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做大做强政府投融资平台,通过政企合作授信、项目信托、股权融资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支持综合配套改革。
  密切跟踪综合配套改革项目进展情况,主动做好资金拨付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审核、下达、拨付项目资金,保障项目用款需要。对重大征地拆迁项目,加强与征地拆迁项目业主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在启动前预拨部分资金,促进项目尽快实施。同时完善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征地拆迁费用包干办法,充分调动区级积极性,为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
  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对重点支出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十八)创新审核服务
  对于综合配套改革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优先审核,随到随审;成立专项审核小组,集中力量突击审核,快审快结,提高办事效率。
  对于综合配套改革重大项目,实行容缺受理。资料不齐全的项目,不影响审核的,允许项目容缺受理,先行收件、先行审核、资料后补;项目一经立项,可先行审核签署预付款拨付意见;项目招标公告一经发布,可先行收审项目预算;项目竣工一经验收,可先行收审项目结算。
  大力压缩审核时间。综合配套改革重大项目预算控制价在3日内审核完毕,项目进度款在2日内审签完毕,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缩短到法定时限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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