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县(市、区)经济局:
为明确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互联互通的审查核准要求,规范对全省各窗口平台互联互通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据《关于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的批复》(工信部联企业[2011]384号)文件要求,结合吉林省具体情况,省厅制定了《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技术规范(试行)》,并授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实施。请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督促第一批窗口平台以及有条件的第二批窗口平台建设单位在11月中旬前完成场地、线路和设备采购等准备工作,确保年底前与省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联系人:徐克跃 联系电话:0431-87077716
李天辉 0431-81151182
附件: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技术规范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2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
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技术规范.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