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物价局,各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制定的《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