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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取消屯昌中能水泥发展有限公司等五家水泥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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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取消屯昌中能水泥发展有限公司等五家水泥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琼价价管[2012]180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2-4-9
实施时间:2012-4-1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海南
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海南电网公司,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进一步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2011]116号)有关精神,经对拆除淘汰类设备情况进行核查,决定对屯昌中能水泥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水泥企业取消执行差别电价政策(详见附件),其生产用电按目录电价执行。
  本通知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取消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名单
  附件
  取消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名单

序号
 
行业
 
所在市县
 
企业名称
1
水泥
屯昌县
屯昌中能水泥发展有限公司
2
水泥
儋州市
海南金路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海南八一水泥厂)
3
水泥
儋州市
海南八一金岭水泥厂
4
水泥
儋州市
儋州明成水泥有限公司(原儋州双吉水泥厂)
5
水泥
儋州市
儋州西培水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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