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延平区夏道镇延源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南政价[2012]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在投资未决算前,核定延平区夏道镇延源水电站含税上网电价为0.2686元/千瓦时(3%增值税),自电量上省网之日起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