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会计视野法规库: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

菜单
   
发文标题: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价审[2012]154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2-9-3
实施时间:2012-9-3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安徽
发文内容

安徽汇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等: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2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1172号)的规定,经审查,批准安徽汇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为丙级价格评估机构,有效期3年(见附件1);批准淮北永和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临时价格评估机构,有效期2年(见附件2)。有效期满前30日,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如有效期满未申请重新认定,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1.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
  2.临时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

资质

类别

执业范围

1

安徽汇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合肥市黄山路北侧鸿诚大厦1幢704室

张峰

专业类

价格评估

2

安庆市徽宜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安庆市开发区中兴大道菱北办事处刘纪社区小龙组1号

肖蓉

专业类

价格评估

3

安庆市庆安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安庆市菱湖南路126号-1

余文胜

专业类

价格评估

  附件2临时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

资质类别

执业范围

淮北永和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淮北市相山区新华巷东花园新村12幢109室

刘安敏

综合、涉诉讼类

价格评估及当事人委托的涉诉讼财物价格评估


会计视野法规库   中国会计视野网站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