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了提高教育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预算评审的通过率,保证2013年教育财政专项和项目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13年教育财政专项和项目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教育财政专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一)认真填写《2013年项目申报书》的每项内容(见附件1),具体要求见附件填报说明。2013年新增项目需附相关政策依据的复印件。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按项目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由项目申报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育厅财务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201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我厅所有专项资金均要进入财政厅的经费拨款项目库,凡是不进入项目库的项目,2013年将无法申请项目资金。
(三)在申报2013年项目过程中,教育厅财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核,进一步提高项目论证审核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教育财政专项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8.16—8.24 各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填写2013年项目申报书(附件1),排出轻重缓急的顺序,并由项目申报单位领导签字后,将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依据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报送教育厅财务处。
2、8.27—8.31 教育厅财务处汇总所报项目,并进行财务初步审核,分类汇总。
3、9.4—9.5 教育厅财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论证审核。
4、9.10 根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和论证意见进行修改,上报委厅领导,领导批示后报自治区财政厅。
二、2013年教育专项项目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一)绩效目标申报的标准和范围
2013年申报的财政专项资金,全部要进行项目资金绩效预期目标申报。
(二)绩效目标的内容
1、工作量目标:是指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包括产品和服务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等。
2、效益(质量)目标(项目支出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可持续性影响等。
(三)绩效目标编制要求
1、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自治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各专项业务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2、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3、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四)绩效预期目标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
1、认真填写《教育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的每项内容(见附件2),具体要求见附件填报说明。
2、撰写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在预期目标申报表中不能完全反映清楚的情况,可在分析报告中予以说明。
3、《教育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一式二份报财务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三、其他
2013年教育财政专项和教育财政专项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申报文本资料,请在教育厅网站上下载,以上两项请于2012年8月24日前报教育厅财务处。
项目联系人:伊力夏提 张俊平
联系电话:0991-7606202 7606205(传真)
绩效目标联系人:黄泓燕
联系电话(传真):0991—7606202
附件:1. 2013年项目申报书及填报说明
2. 教育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
教育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填报说明.doc |
2013年项目申报书及填报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