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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连滨海国家地质公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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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连滨海国家地质公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大发改收费字[2009]317号
发文部门: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9-7-14
实施时间:2009-7-14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大连
发文内容

大连金石滩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大连滨海国家地质公园重新定价的申请》收悉。依据大连滨海国家地质公园试运行期间的经营状况,经研究同意大连滨海国家地质公园门票价格确定为每人次60元,企业可根据淡旺季,实行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元。门票价格浮动前要按规定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备案手续,未备案不得浮动。对老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应按国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票价优惠政策。
  接到文件后,请收费单位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后方可收费。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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