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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武当山景区索道服务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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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武当山景区索道服务价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鄂价工服规[2012]9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2-2-3
实施时间:2012-2-15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湖北
发文内容

十堰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武当山太和索道服务价格意见的请示》(十价工服文[2011]63号)收悉。
  湖北武当山太和索道有限公司在武当山景区原址上新建的脱挂式索道(以下简称索道)试运营一年来,总体情况较好。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303号)、《湖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鄂价规[2010]18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武当山景区索道服务价格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武当山景区索道服务价格实行淡旺季票价:旺季上行90元/人次,下行80元/人次;淡季上行70元/人次,下行60元/人次(淡季时间为3个月,即每年11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
  二、湖北武当山太和索道有限公司应按规定到省物价局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述价格自2012年2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五年。《省物价局关于武当山景区索道服务价格的通知》(鄂价工服[2010]20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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