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重庆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是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在西部“加快”和“率先”发展,切实改善体育民生,全面实现“健康重庆”建设目标的关键时期。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我市体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十一五”是我市体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的五年。这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统筹城乡体育事业发展,坚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坚持共建共享,全面实现了“十一五”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体育事业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一)群众体育走在了全国前列。五年来,特别是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以来,我市以建设“健康重庆”为主线,以改善体育民生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抓手,以打造群众体育品牌赛事活动为平台,全面推进了群众体育的广泛深入开展,群众体育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了40%,比“十五”末增长两个百分点;国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了87.6%,比“十五”末增长0.9个百分点;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了25067名,比“十五”末增长221%。命名了全民健身登山步道86条,新铺设了运动场塑胶跑道827片,创建了国家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3个和全民健身户外营地1个,创建了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01个,培养了球类教练员500名。规模以上及各级各类群体赛事活动年增长率达到20%以上,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火炬在重庆的传递,成功举办了“健康重庆”全民健身运动会,武隆国际户外运动公开赛打造成为了世界户外运动三大赛事之一,一年一度的全国南北登山大联动主会场落户我市,南滨路马拉松赛、长寿湖铁人三项赛、卫星湖公开水域游泳比赛成为了享誉西部乃至全国的品牌赛事。建立健全了43个市级体育单项协会,加强了市、区县(自治县)、行业的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实现了国民体质监测的全覆盖。在国际国内群众体育比赛上取得了45金73银71铜的好成绩。成功申办了2014年第五届全国体育大会。
(二)竞技体育有了新提高。在北京奥运会上,张亚雯获得羽毛球女子双打铜牌,实现了我市运动员在奥运会上奖牌零的突破。在广州亚运会上,我市运动员代表国家夺得了2金3银,取得优异成绩。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我市获得了2金5铜252.5分和体育道德风尚奖,成功实现了竞技体育的“五个转变”,“以我为主”的竞技体育发展方式得到了全面的确立。按全口径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市共获得58个国际比赛冠军、16个亚洲比赛冠军、111个全国比赛冠军,先后举办和承办了91项国际国内竞技赛事,引进和聘请了18名高水平教练员和顾问,新培养了1498名裁判员。建立和恢复了39所区县(自治县)业余体校,其中命名了15所重点区县(自治县)体校,体校在训运动员人数到达了3500人。创建了4个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三)体育产业有了新突破。体育彩票销量年均增幅达到了28.9%,2010年销售额突破了10亿元大关,是“十五”时期年均销量的3倍。体育市场初具规模,竞赛表演业、健身休闲业、技术培训业、中介咨询业等正在走向规范化。全市建立了10个市级体育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累计培训体育职业人员800名。办理体育经营项目备案165个,审批体育经营许可23家,批准成立体育类民办非企业24家。
(四)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全市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全面提速,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幅增长。截至2010年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了0.9平方米,比“十五”末增长0.39平方米,增幅为76.4%。市级体育设施“四中心两基地一体校”(市竞训中心、市奥体中心综合馆、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市射击射箭中心、武隆仙女山国家级青少年户外基地、长寿湖水上训练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建设全面推进。区县(自治县)“一场一馆一池”开工建设57个,是“十五”时期的2.6倍。乡镇、街道、社区和行政村体育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4600个、社区健身路径工程778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广场103个。2010年“健康重庆”体育建设投入达到了28.74亿元,比“十五”末增长15倍。
总结“十一五”的五年,是我市体育事业大发展的五年,是我市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的五年,是我市体育战线自加压力、奋起直追的五年,是我市体育立足西部、走向全国、放眼世界的五年。
二、“十二五”我市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五)“十二五”是我市体育事业实现“加快”和“率先”发展的关键时期。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我国进入了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征程。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描画了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宏伟蓝图。市委、市政府建设“健康重庆”的决定,为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确立了新的坐标。《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广泛开展群众健身、加强学校体育、发展竞技体育,构建以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和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这一切,充分说明了“十二五”是我市体育事业“加快”和“率先”发展的关键时期。
(六)“十二五”我市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当前,我市体育事业发展还面临诸多新的矛盾和挑战。公益性体育基础设施相对不足,大型体育场馆布局不尽合理,设施设备不配套;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到7.8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社会化服务网络和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尚未建全,使全民健身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科学的监测。竞技体育总体水平与直辖市的地位不符,运动项目少、运动员规模小,训练条件相对落后,后备人才缺乏,制约了竞技体育的发展。体育产业起步晚、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占全市GDP的比重极其有限。
三、“十二五”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七)“十二五”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以“健康重庆”建设为目标,统筹城乡体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体育发展方式,提升我市体育事业发展水平和质量,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重庆体育事业在西部实现“加快”和“率先”发展,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切实改善体育民生,为我市在西部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贡献。
(八)“十二五”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十二五”总体部署和“健康重庆”建设的任务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目标是: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城市达到20名、农村达到9名。完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推进竞技体育及赛事体制改革,提高竞技体育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在2013年的第十二届全运会上实现奖牌突破,成绩排名进入西部中上位次。增强体育产业创新能力,体育服务业品种门类较为齐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体育消费需求,体育产业增加值对全市GDP的贡献率有所增长。加快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力度,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5平方米。办好2014年第五届全国体育大会。
(九)“十二五”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坚持体育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立足体育,奉献社会,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促进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密切结合,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对外交流中的综合功能和独特作用,把体育发展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把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体育发展为人民,体育发展靠人民,体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不断探索“十二五”时期各项体育工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特点与规律,努力实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体育管理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
――坚持统筹兼顾,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的协调发展,促进“一圈两翼”、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奥运项目和非奥运项目,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新兴体育项目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协调发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规模与效益的关系,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坚持科教兴体、人才强体、依法治体。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重视和发挥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坚持体育事业发展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坚持体育科学研究与体育运动实践相结合,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发挥各类人才作用。增强体育法制观念,加强体育法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将体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深入挖掘体育的文化内涵,夯实体育发展的社会基础和文化根基,提升体育的软实力。通过体育促进建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塑造积极、健康的社会价值观和大众人生观。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作用和功能,让体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成为时代精神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坚持政府主导,人人参与。坚持体育事业的公益性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提供体育基本公共服务为主要任务,发挥多部门联动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切实提高群众体育发展水平
(十)着力强化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强化体育公共服务职能,以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开展、科学指导、科学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城乡基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体育健身组织、体育健身指导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城乡、地区群众体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
(十一)着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强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意识,将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在资金、场地、机构和人员等方面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加强市、区县(自治县)各体育单项协会建设,强化对各类体育社团工作指导和服务,积极帮助有条件的乡镇建立体育单项协会,充分发挥体育协会、社团在群体活动中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积极创建“文体中心户”。完善全民健身科学标准和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各区县(自治县)体质测试机构,推进有条件的社区和乡镇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育锻炼标准、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将国民体质监测纳入常年体育指标统计,积极做好第四次全国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
(十二)着力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新建和改扩建100条全民健身登山步道工程,新建15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健身广场)、500个社区健身路径工程,继续完善行政村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创建10个国家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个国家级“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继续实施“雪炭工程”和新农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以区县(自治县)为中心、街道和乡镇为基础、方便社区居民日常体育锻炼所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网络。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民心工程”,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规划建设群众健身场所。保证城乡基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经费,加大向农村、社区和库区、少数民族地区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兴建体育健身场所。
(十三)着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西南大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作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完善培训基地设施配备、师资建设和培训体系。成立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注册制度,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信息平台。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激励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聘用社会体育指导员承担群众体育指导服务工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开展创造必要条件,积极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争先创优活动。
(十四)着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竞赛活动。积极推行《普通人群众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以“跳(绳)、登(山)、游(泳)、跑(步)”等四项活动为重点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着力营造崇尚体育健身的氛围,吸引城乡居民坚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各级政府要将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纳入社会整体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体系。各体育行政部门要利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民族传统节日等组织开展各种群众体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全民健身。大力推行“区区有品牌、县县有特色”赛事计划,以“武隆国际户外山地运动公开赛”国际品牌为引领,积极打造“元旦南北群众登高健身活动”、“长寿湖业余铁人三项赛”、“南滨路马拉松赛”、“铜梁自行车赛”、“渝北武术”、“酉阳摆手舞”等群体活动品牌赛事。每两年举办一届重庆市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届重庆市农民运动会、重庆市残疾人运动会、重庆市少数民族运动会和重庆市老年人运动会。
(十五)着力抓好学校体育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健康重庆”建设体育课时规定,每周上好4节体育课,并逐步规范达标;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运动会;使学生在高中毕业前至少掌握1―2项体育技能,并养成经常性锻炼的习惯。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体育课时总量配齐配足体育教师。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置,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认真总结推广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经验,对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相应的开放条件和标准、财政补助、保险、收费标准、安全管理规范、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具备开放条件学校的体育场馆向公众的开放力度。
(十六)着力加强群众体育法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体育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力量积极兴办,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加快群众体育法治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群众体育法规体系。完善全民健身的科学标准和规范体系,探索建立适应小康社会对群众体育要求的“小康体育”指标体系。加强对特殊人群体育科学研究,研制与推广适合特殊人群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及新标准。
(十七)着力办好第五届全国体育大会。2014年第五届全国体育大会是我市第一次承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坚持“遵循惯例,科学管理,开放创新,求实节俭”的办会原则,实现“特色突出、令人难忘、精彩圆满、效益良好”和充分展示我市“四个文明”建设、悠久的历史文化、灿烂的自然风光、多彩的民族风情和“五个重庆”建设成就的办会目标。按照体育大会项目设置,科学合理地新建、改扩建体育场馆,满足赛事需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把比赛与展览、比赛与论坛、比赛与旅游结合起来,办成一届影响深远、精彩绝伦的体育盛会。同时按照体育大会所设比赛项目,充分发挥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和各单项体育协会的作用,组建参赛队伍,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五、切实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十八)逐步做大做强竞技体育规模。根据奥运会、亚运会和全运会备战需要,并与直辖市地位相称,逐步将竞技体育的项目增加到23个,优秀运动员规模达到800人以上,培育在全运会上的夺牌点40个以上。引聘20名以上国内外一流专家教练员来我市执教,培养120名高、中级教练员和70名国家级裁判员。办好市级体校以及各区县(自治县)业余体校,市级体校在训运动员达到2000人,区县(自治县)在训后备人才规模达到20000人以上。建立150个市级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初步建成适应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全面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十九)着力打造一批优势项目。按照“突出重点、体现特色、金牌战略”的原则,重点发展基础较好、优势突出、潜力较大的项目。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发展,逐步实现整体提升。根据重庆人“小、巧、灵、快”的身体特点和力量、耐力、爆发力较好的基础,着重打造田径、举重、武术、羽毛球、拳击、游泳、摔跤、射击等8个重点项目。同时,坚持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共同发展的原则,对群众基础好,社会化程度高的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台球、棋类等项目,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引进社会投入,通过俱乐部等发展模式,促进其快速发展。
(二十)着力建设高水平优秀运动队。围绕重点运动项目抓好优秀运动队建设,以优势项目的重点突破带动优秀运动队伍水平提升。进一步完善优秀运动队竞争和激励机制,形成进出有序、科学合理的优秀运动队管理体系。建立符合项目实际的、科学先进的复合型运动队管理体制和管理团队,不断创新和完善队委会运行机制。发挥教练的主导作用,创造有利于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环境和条件。加强训练监控,创立与完善优秀运动队训练评估体系,努力提高训练和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完善训练、科研、医疗紧密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十一)着力建设高水平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加强教练员培养,鼓励和支持教练员学习进修,用新的理念和科技手段提高训练水平。建立教练员按运动成绩确定收入分配制度,逐步推行年薪制。制订特殊优惠政策引进国内外一流教练员。增强教练员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健全教练员竞争上岗机制、激励机制。对承担我市重点发展项目的优秀教练员在工作条件、资源配置、待遇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加强裁判员管理,提高裁判员专业水平,建立一支思想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人员相对稳定的高水平裁判员队伍。
(二十二)着力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后勤保障工作。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励志教育,提高运动员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3号)精神,将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普遍纳入普通教育序列,鼓励大专院校与体育部门联合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积极争取教育部门扩大市内大专院校招收现役优秀运动员比例和范围,并根据所承担项目特点和规律,制订个性化学习计划和训练计划,实行弹性学制。完善运动员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工伤保险和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制度。重视和加强对运动员劳动、医疗等方面权益的保障工作,切实维护运动员切身利益。加强对退役运动员就业的支持和指导,构建和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扶持体系,建立运动员自主择业经济补偿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对退役运动员自主创业给予政策性支持、鼓励和引导。
(二十三)着力健全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按照政府举办,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管理,以体育部门为主的原则,建立以市级体校为塔尖,以区县(自治县)体校为塔身,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塔基的“金字塔”式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市、区县(自治县)两级体校建设和管理,办好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重庆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重庆市第四体育运动学校、重庆市射击运动学校、重庆市棋艺学校和39所区县(自治县)体校。建立健全市级体校、区县(自治县)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评估体系,形成两级业余体校与普通中小学有机衔接,使后备人才在受训同时能顺利完成国民教育的运行机制。加强业余运动员管理,建立健全业余运动员注册管理制度。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培养、输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二十四)着力完善竞赛管理制度。引进高水平的国际国内赛事,着力打造区域内赛事,积极举办单项运动赛事,为培养人才搭建平台。着力建立赛事“管办分离”机制,培育赛事举办主体,以政策支持、奖励扶持、技术指导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如俱乐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举办各类比赛。除市运会等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由政府直接主办外,其他赛事尽量创造条件由政府外的主体举办。建立大型、高等级赛事资格选拔制度,鼓励体育系统外有条件的社会主体推荐队员参加选拔,代表重庆市参加高层次比赛,形成多渠道人才选拔机制。建立市、区县(自治县)学校层层衔接的青少年竞赛体系。
(二十五)着力抓好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备战。按照市体育局与训练单位签订的全运会目标任务,加强对备战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完成好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备战参赛任务。加强对备战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组织,使备战工作常态化。建立层次分明、职责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完善、保障有力、奖惩严明、运转有效的全运会备战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确保全运会备战工作有序进行,争取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六、积极推进体育产业发展
(二十六)积极拓展体育产业市场。基本建成以健身娱乐业、场馆服务业、体育彩票业为优势产业,体育培训业、体育用品业、竞赛表演业、体育中介业等相应发展的产业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的体育消费需求。促进建立并完善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份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强化体育彩票销售,每年销售增长幅度不低于5%。
(二十七)着力培育体育服务产业。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指导,重点培育体育健身娱乐市场、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体育技术服务市场、体育旅游市场、体育用品市场和体育中介服务。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承接体育器材生产项目落户重庆。着力开发市奥体中心体育用品业、体育服务业商圈。积极推动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强体育与旅游、文化、教育、新闻等部门的合作,推动体育消费市场需求的扩大和升级。合理引导高收入群体的体育消费行为,积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体育消费需求,努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体育消费。力争每年举办1―2次体育产业博览会。
(二十八)加强体育市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监督检查管理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管理职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对于高危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
(二十九)扩大、盘活社会体育资源。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体育,兴建体育设施。探索创新体育设施的管理运营模式,在不影响公共体育场馆的公益性质和主体功能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活动,多业并举、综合开发。不断改革和创新模式,破解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的难题,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发挥体育设施提供社会体育服务、满足群众健身需求方面的作用。加快建设场馆设施网站平台,促进信息发布,方便市民健身需要。
(三十)积极培育赛事品牌。充分利用重庆山水地理、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特点,加强与国际国内职业体育组织的合作,争取每年承办6―8次国际国内大型体育竞赛表演活动,逐步引入一批国际精品赛事。继续办好一批传统特色项目,着力打造知名度高、国际竞争力强的品牌赛事。
(三十一)做好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体育彩票公益金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经费来源。高度重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体育彩票发行制度和管理,健全发行监督机制,确保体育彩票市场的安全和信誉。进一步完善体育彩票发行销售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体育彩票销售的创新方式在我市优先试点。规范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十二)加快体育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人才是体育产业发展的关键,体育经营人才的缺乏已制约了我市体育产业的发展。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培养体育从业人员2500人,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创造良好从业环境,强化人才培养措施,创新人才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地发现和培养体育产业人才,努力提高体育产业经营管理水平。
七、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三十三)着力推进市级体育设施建设。全面建成市级大型基础设施“四中心两基地一体校”,即: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市奥体中心综合馆、市射击射箭中心、武隆仙女山国家级青少年户外活动基地、长寿湖水上训练基地和市体育运动学校。建成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的教学、生活服务、体育科研、医疗康复、行政办公、职工宿舍等设施,进一步完善优化训练场馆设施,实现整体搬迁,运动队全部入驻。建成市奥体中心综合馆。建成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完成改扩建市体育馆及附属设施,以及大田湾体育场及周边设施,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成市射击射箭中心,使其成为西部一流和国家转训基地。建成武隆仙女山国家级青少年户外活动基地(国家级亚高原训练基地),使其成为集承接优秀运动队训练、青少年户外拓展训练和体育培训于一体的国家级青少年户外营地。建成长寿湖水上训练基地。建成训练、教学、办公设施齐全的市体育运动学校。
(三十四)加快区县(自治县)“一场一馆一池一中心一广场”建设。到2012年,在万州、涪陵、黔江、永川、江津、合川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分别建成1个固定观众座位2万―3万座的400米标准塑胶跑道体育场、1个体育馆和1个室内恒温游泳馆,使其成为重庆市承办国际国内赛事的拓展区域。在其他区县(自治县)分别建成1个固定观众座位1.5万―2万座的400米标准塑胶跑道体育场、1个体育馆和1个带有观众看台的游泳池。到2015年,各区县(自治县)建成1个全民健身中心和1个全民健身广场。全民健身中心要开设羽毛球、网球、篮球、乒乓球等8种以上群众喜爱、方便实用的体育项目;全民健身广场要设置篮球、乒乓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为群众提供健身服务。
(三十五)加快乡镇、社区和行政村的体育设施建设。50%以上的乡镇(含乡镇自建)建成乡镇健身广场,其中包括带有看台的塑胶灯光篮球场和其他健身场地。80%的社区配备一套健身路径。有条件的行政村建成一个篮球场和两张乒乓球台。
八、大力实施依法治体、科技兴体、人才强体战略
(三十六)推动体育管理职能转变,加强依法治体。切实转变职能,把工作重心放在制订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完善规章制度、提供公共服务、维护行业秩序上来,促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依法治体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体育实际问题的能力。完善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机制,加大决策环节的制度化建设,推进体育政务公开,促进行政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做好现行体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评估,进一步完善体育立法程序。深入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教育。
(三十七)加大科技兴体力度,提高体育科技水平。进一步完善竞技体育训练、科研、医疗一体化的科技服务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体育科学协会的作用。强化体育科技与训练的紧密结合,结合我市竞技运动重点发展项目,组织开展体育科研项目攻关,积极组织体育科研课题研究,不断提升体育运动训练的科学化水平。结合后备人才选拔实际,探索建立以培养、选拔后备人才为重点的科研机构。积极引进、培育高素质体育科研人才,办好体育科研所。加大体育科研经费投入,加强科研硬件配备,提升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实力。加强对大众健身领域的研究,重点研发健身项目和关键技术;加强对体育产业的研究,着力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认真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不断完善反兴奋剂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各部门和单位反兴奋剂的职能。
(三十八)实施人才强体战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体育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体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数量。以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重点体育人才群体为对象,实施体育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完善教练员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对体育高级人才的再培训和教育,带动体育人才的整体开发。创造条件建设体育运动职业学院,培养有较高素质的体育教育、体育技术服务和体育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
九、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的保障措施
(三十九)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是体育工作的根本方针,是体育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全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以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以建设“健康重庆”、增强人民体质为目标,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突出体育事业的公益性质,坚持竞技优先,带动和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为体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全市体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四十)加强组织领导。顺利完成“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目标,关键在加强领导。全市各级政府要把体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体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政策措施。要进一步完善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政策。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体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体育事业发展。
(四十一)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遵循体育发展规律,积极推进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全社会体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编制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体育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体育行政机构,主城各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应单设体育行政部门,并配备与职能职责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其他各区县(自治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体育事业发展需要进行设置。完善乡镇(街道)文化活动中心的体育指导工作职能,做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体育工作有机构、有工作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活动。加快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步伐,按照差异发展的原则,对竞技体育的优势项目、潜优势项目和一般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更加突出优势项目培育,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发展,逐步实现整体提升。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要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深入推进“体教结合”模式,培养高素质的体育后备人才。
(四十二)加大体育投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本地区的体育事业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把体育事业经费、社会基本建设资金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体育事业各项投入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对竞技体育的投入,应结合我市全运会和奥运会目标任务,科学制订资金投入计划,明确投入方向和投入重点,对优势项目和潜优势项目给予重点保障。各级体育部门要对惠及面广的群众体育基础设施和优势及潜优势竞技体育项目给予重点保障。要拓宽融资渠道,吸纳外资、私企、个人等社会资金,增加对体育事业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对体育事业进行赞助、捐赠。积极争取国家体育总局的项目及资金扶持。
(四十三)加强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将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并将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公共体育基础设施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同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年度计划,做到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新建城镇居民小区要按规定和规划要求建设体育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居民小区公共体育设施未达到建设标准的,要根据情况逐步完善。体育场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或因城市规划调整而调整的,必须征求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创造条件逐步向社会单位和市民开放,提高利用率。
(四十四)加强体育宣传。进一步加强提升体育社会形象的宣传与推广,完善体育宣传的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以及重要法规、政策和条例的宣传,特别是“健康重庆”建设的政策宣传,为体育改革和发展营造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大力宣传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工作者和一切与发展体育、建设“健康重庆”有关的先进事迹,激发全社会热爱体育、参与体育、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热情。借助体育新闻工作者协会的积极作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有效发挥体育媒体的积极作用,掌握体育宣传的主动权。做好体育外事工作,加强与国际和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营造全方位、多领域、宽渠道的体育对外交往新格局。
(四十五)加强体育工作者队伍和作风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强体育队伍的敬业精神、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奉献意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行力强”的体育工作队伍。全市各级体育部门要继续深化队伍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