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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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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3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2-3-2
实施时间:2012-4-2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质量,防止腐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二〇一二年四月二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


补充说明:

上述法规部分内容因如下原因被删除:
发文标题: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5-5-30
实施时间:2015-5-30

  删除第九条第(一)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 万元人民币”。
  删除第十条第(一)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 万元人民币”。
  删除第十一条第(一)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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