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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加快建立审计人才培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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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加快建立审计人才培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审人[2009]53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审计厅
发文时间:2009-7-3
实施时间:2009-7-3
法规类型:政府审计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浙江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审计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加快建立审计人才培养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三日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加快建立
  审计人才培养机制的意见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审计人才队伍,是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免疫系统”功能,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审计转型,建设具有浙江特色审计创新体系,保证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针对加快建立审计人才培养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挥审计机关“免疫系统”功能和加快审计转型的实际需求,坚持以人为本,以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具有审计工作特色、适应审计工作发展需要、保证审计队伍建设持续发展的审计人才培养机制,构建有利于优秀审计干部健康成长、发挥才干的良好环境,为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党管人才是人才工作的根本组织保证。审计人才工作在各级审计机关党组的领导下实施,要按照中央关于“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和以人为本的要求,针对审计机关的工作实际和队伍状况,努力培养适应现代审计要求的审计队伍。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从坚定理想信念入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审计人才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履行审计职责的信念,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磨练意志、品格,更新知识,掌握技能,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纪律严明。
  ——坚持从审计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的原则。要从审计事业发展的当前任务与长远趋势相结合的高度,明确人才培养方向,改进人才培养措施,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做到培养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
  二、培养目标和主要任务
  在我省审计工作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型的阶段,审计机关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纪律严明的审计人才队伍。按照这个目标,培养审计人才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实施分层次人才培养措施,重点培养审计干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使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的干部做到讲政治、懂经济、善管理,掌握现代审计技术与方法,自觉地发挥审计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
  (一)加强审计领导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领导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是要有一批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和管理人才,省厅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和市、县审计局的领导干部既是全省审计机关的领导人才,也是主要的管理人才。加强审计领导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审计机关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
  1.加强省厅处级领导干部和市、县(市、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按照德才兼备和结构合理的原则配备好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坚持厅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制度和厅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强化对省厅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政治敏感性和大局观念、宏观思维能力。通过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各市局长例会和市县局长培训班、处级干部读书会等途径,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头脑,使他们具备更宏观的思维、更宽阔的视野,形成更科学的创新意识,提出更有效的创新举措,坚持不懈地推动审计转型。
  2.加强审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审计工作中心,组织管理人才学习掌握与审计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知识,全面提升审计管理人才综合分析、统筹规划、科学管理、服务全局的能力,使之科学把握审计工作的总体规律,研究探索审计机关管理和审计业务管理的创新途径。
  (二)加强审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以提高科学审计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培养审计专业人才。根据审计工作的特点,对我省审计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总体上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即复合型审计人才、专业领军人才、业务骨干人才和青年审计后备人才。
  1.实施以培养审计专家为目标的复合型审计人才培养工程。在具有高级审计师资格(含高级会计师及其他高级专业资格)的审计人员中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综合分析能力强、审计业务精湛、比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审计技能、有较高科研水准的工作骨干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使之成为审计工作的专家型人才。
  2.实施以培养各专业审计带头人为目标的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依托,选拔一批精通相应专业审计业务、查核问题成绩显著、分析能力较高、计算机审计技术熟练的审计干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使之成为相关专业审计的领军人才。
  3.实施以培养具有一技之长操作能手为目标的业务骨干人才培养工程。按照审计业务的不同目标和技能要求,分类培养一大批业务骨干:
  ——善于发现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不符合科学发展、不利于社会和谐、廉政建设等问题的查核问题能手。
  ——能够全面熟练运用AO和OA,采集处理电子数据,编写结构化查询语句,使用ASL(审计脚本语言)编写审计方法程序并应用于审计业务,逐步掌握信息系统审计技术和方法的计算机审计高手。
  ——善于对各种财政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比较综合分析,并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对审计结果进行合理评估和对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的分析研究强手。
  4.实施以培养高素质青年审计干部为目标的青年审计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把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干部作为青年审计后备人才,为审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各级审计机关要为他们加速成才创造实践环境,营造能够脱颖而出的条件。
  三、建立和完善培养审计人才的工作机制
  根据上述培养目标和任务,系统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审计人才培养工作机制。
  (一)完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
  1.确定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思想政治素质是审计人才的基本素质,思想政治教育是培养人才的首要任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审计人才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民主法治观念,善于从政治上看待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从宏观上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自觉地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提高审计人才的政治品德,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献身于审计事业,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审计纪律。
  2.健全并切实执行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各级审计机关党组织要通过日常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对人才进行政治理论教育。各类业务培训要注意引导审计人才掌握正确的政治观点。对领导人才和管理人才尤其要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各期领导干部培训班必须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纳入培训内容。
  (二)完善人才选拔和任用机制。
  1.完善选拔德才兼备年轻领导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机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中央、省委的有关规定培养、选拔、任用干部。选拔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结合。根据条件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年轻领导人才。竞争上岗既要通过笔试、面试考核参与者的素质和能力,也要通过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考察参与者的群众公认度。
  2.加强处(科)级后备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委组织部门的规定,适时调整处(科)级领导职务的后备干部队伍。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结合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要求确定后备干部队伍人选。强化对后备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有计划地安排后备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着重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3.建立选拔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专业领军人才、业务骨干人才和青年审计人才的机制。确定以上四方面专业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建立四方面专业人才的评价认定制度。在此基础上,针对四方面专业人才的特点,分层次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培养计划予以分类重点培养。培养方式包括担任重大项目的组长或主审、导师制、选送到有关高等院校进行专题进修、承担重要课题科研任务、参加省、署或国际学术交流等措施。
  (三)完善干部岗位锻炼与合理交流机制。
  1.多岗位锻炼。加快轮岗交流的节奏,省厅40岁以下干部在同一处室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年。尤其要注重综合部门和业务处室之间干部的轮岗,促进干部达到精通专业业务和提高全局观念相统一的目标。市(县)级审计机关根据岗位锻炼需要制定轮岗交流的办法。
  2.按照审计项目特点与培养四方面专业人才需要相统一的原则组成审计组。业务处室要有目的地安排干部参与和负责多种类型的审计项目,让具备基本条件的审计人员担任审计组长和主审。处(科)室负责人在对审计项目实施指导时把提高干部的实践能力纳入指导内容,在项目完成时通过回顾点评帮助干部总结经验。
  3.根据党委组织部门的计划选派优秀年轻处(科)级干部下派挂职锻炼,提高他们的综合管理能力。在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开展干部“上下互派”工作,省厅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科级干部到市、县(市、区)审计局工作,使他们在参加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的同时,了解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情况,以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相对应的下一级审计机关同时选派青年业务骨干到省厅工作一段时间,以帮助下级审计机关的青年干部掌握宏观层面情况和学习了解省厅机关工作。
  (四)完善干部业务教育培训机制。
  1.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实施业务培训。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在办好各类培训班的同时,广泛开展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全员集训、职称考评、在职自学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2.改进业务培训内容和管理方式。根据审计转型的要求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领导人才、管理人才、专业人才、新招录公务员和军队转业干部等不同对象,现阶段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各有侧重,分门别类建立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学科体系和师资队伍。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以案例和网络培训为重点,逐步将师生互动研讨式的案例教学作为培训的主要方式。同时,要根据信息化发展的条件,通过网络教育手段提升对人才培养的层次,扩大覆盖面,及时更新培训内容。
  3.充分发挥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省厅人事教育处要根据审计转型需要和人才培养的目标制定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针对审计工作的特点,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的培训学科体系,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省厅培训中心对每年计划内的培训班次要精心设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有关市局的教育培训机构也要切实发挥培训主阵地的作用,认真办好各类培训班。未设教育培训机构的市局和县级审计机关要指定专人落实培训任务。
  4.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根据人事部门的规定对审计干部的学习采取学分制方式进行考核。对参加各类培训班、网络学习、其他自学形式分别予以记分。学分达标和未达标情况,记入公务员考核结果。
  5.提升人才队伍学历水平。建立学历教育资助制度,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提倡和鼓励干部参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学历教育。省厅干部经人事教育处批准并在学习结束取得学历证书后,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市、县审计机关根据本地情况制定相关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引进高学历人才,今后省厅和市级审计局要重视引进具有硕士学历的人才,县级审计机关应当尽可能招录和调入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的公务员。力争在5年内使全省审计干部队伍的80%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完善人才评价考核激励机制。
  1.建立人才工作档案制度。人才工作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培养对象基本情况,培养对象的特长,个人业绩情况,已经采取的培养措施和成效,今后需要加强的培养措施和分步实施计划。建立人才工作档案,一方面要规定人事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把握审计人才培养的方针政策、总体方向和培养措施,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并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另一方面要规定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主要是提出每年实施的具体培养措施,分析本部门本单位人才成长的情况,对下一步如何培养提出具体意见。
  2.加强人才培养对象的动态管理,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建立人才培养对象的工作考评制度。通过考评以激励培养对象长期保持提升自我素质的积极性,工作考评的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授予荣誉、晋升职务的重要条件。对已不具备进一步培养条件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六)完善高级审计师评审和后续教育机制。
  1.不断扩大高级审计师队伍。鼓励和支持审计人员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评,进一步完善高级审计师评审细则。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努力增加高级审计师总人数,力争在5年内使全省审计机关具有高级审计师(含高级会计师及其他高级专业)资格的人才达到400名。
  2.在审计实践中继续提高高级审计师的素质和能力。创造条件使具有高级审计师资格的人才通过重大项目锻炼才干,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所担任组长、主审的审计项目的质量,在优秀项目评比中取得好成绩。采取多种措施调动高级审计师的学术研究积极性,提高高级审计师的研究性思维能力。
  3.通过多种形式对高级审计师进行专门的后续教育,着重提高宏观分析能力、科研能力和计算机审计技术水平。省厅每年举办一期全省高级审计师培训班,各市审计局也要以集中学习和研讨的形式培训本级机关和所属各县(市、区)审计局的高级审计师。
  (七)完善各类人力资源的整合利用机制。
  1.建立健全利用社会人才资源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制度,从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院校聘请一批专家,对审计计划编制、审计项目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和审计成果应用等提供建议和服务。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特约审计员制度。邀请特约审计员参与制定有关审计项目的方案和实施,进行审计回访,担任审计机关培训机构的师资,承担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技术方法方面的科研课题,并根据需要对他们进行审计机关法规、政策和业务创新方面的培训。
  3.加强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队伍的指导,发挥他们在内部控制、规范财政性资金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需要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与有关审计事项。
  4.建立健全组织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项目制度。审核社会审计机构参加审计项目的资格,选调符合条件的社会审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对由社会审计机构人员为主的审计项目进行考核评比。
  四、加强对审计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
  审计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把它作为加快审计转型的基础工程切实抓好。
  (一)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形成上下贯通的人才培养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党管人才的科学决策机制。各级审计机关主要领导要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人事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对人才培养工作的统筹协调,每年制定人才培养工作推进计划,提出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把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协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对人才培养工作的考核。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对厅党组有关人才培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人才培养情况作为部门考核和对主要负责人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省厅对各市审计局的考核也将纳入有关培养审计人才情况的内容。
  (三)营造重才爱才的良好环境。各市、县(市、区)审计局和省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人才培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优秀人才创业创新的典型,着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的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进一步激发全省审计系统的人才活力,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市、县(市、区)审计机关可参照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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