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简化定期定额纳税户的税收征管,现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深地税告[2011]8号)附件1《深圳市“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所列的行业类别为“189200娱乐业(包括网吧)”的定期定额征收方式核定征收率级距调整如下:
一、适用0%核定征收率的,修改为月营业额“20000元以下的”;
二、适用2%核定征收率的,修改为月营业额“20000元至30000元以下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娱乐业(包括网吧)纳税人2011年11月份应缴税款按修改后的标准执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深地税告[2011]8号)根据本公告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6-6
实施时间:20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