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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视野法规库: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三明市梅列区际头等水电站技改后上网电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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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三明市梅列区际头等水电站技改后上网电价的批复
发文文号:闽价商[2011]16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1-1-20
实施时间:2011-1-20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福建
发文内容

三明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梅列区洋溪乡际头水电站等技改上网电价的请示》(明价[2010]1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定三明市梅列区洋溪乡际头和水尾水电站技改后含税上网电价分别为0.1852元/千瓦时(小规模纳税人,下同)、0.1935元/千瓦时,自2011年1月抄见电量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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