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国资统[2011]412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1-10-12
实施时间:2011-10-12
失效时间:2017/9/13 0:00:00
法规类型: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厦门
发文内容

各市属国有企业、各有关部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象屿保税区管委会:
  我委制定的《厦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1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执行本办法。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补充说明: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国资统[2017]307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7-9-13
实施时间:2017-9-13
 

相关附件
厦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doc    
附件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办法).doc    
附件2(经济增加值考核细则).doc    
附件3(分类指标备选).doc    
附件4(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办法).doc    
附件5(任期特别奖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