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已在60个市县设立了分公司,55家分公司实现了统收统支。为加快推进我省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出资单位产权界定问题。在网络整合中,经过产权界定,确认属于出资单位的房产、车辆等,可以先行出资,事后办理过户手续。对未取得权属证书或登记名称与权属证书不符的房屋等资产,应取得工商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出资手续,以确保按时完成整合工作。
二、关于转制职工的公积金、住房补贴问题。原事业编制内职工到省广电网络股份公司工作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由财政负担部分,整合后继续维持原经费来源渠道,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拨付。
三、关于转企后相关收费问题。转企改制前,各地由事业单位收取的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视维护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规定缴入同级国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转企改制后,上述收费作为企业收入,不再作为财政收入缴入同级国库。转企改制后仍将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视维护费缴入同级国库的,由当地退还给企业。
四、关于加快审批工作的问题。为保证网络整合任务如期完成,各地财政部门应在接到资产清查审计报告一周内,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在此基础上,由负责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负责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根据财务审计报告调整资产评估结果,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并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上述工作完成后,各地财政部门应尽快完成广电部门资产经营使用及网络公司增资扩股的审批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