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会计视野法规库: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12366热线自动语音发票查询模块的公告

菜单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12366热线自动语音发票查询模块的公告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
法规类型: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河南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广大消费者查询新版普通发票,我们对12366热线自动语音系统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查询方式如下:
  一、通过手机或电话拨打12366,按照提示音依次按数字键1(河南国税)、3(信息查询)、2(发票查询)。
  二、语音提示输入发票号码,此时需要输入发票号码后按“#”结束。
  三、语音提示输入发票代码,此时需要输入发票代码后按“#”结束。
  四、语音提示输入税务登记证号,此时需要输入收款人的纳税人识别号后按“#”结束。
  五、根据发票查询结果返回语音提示:上述三项内容与税务机关系统中所存信息相符时提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及生产经营地址等,否则提示“没有查询到该发票的相关信息,可能为假发票……”。
  注意事项:
  (一)不可以查询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需要登录河南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网(/)查询。
  (二)热线目前仅能查询发票号码、发票代码、收款人纳税人识别号与税务机关系统中所存信息是否相符,不能提供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的查询。
  (三)若收款人纳税人识别号包含有“X”或“—”时应分别以“*1”、“*2”组合键替代,目前不支持含其它字母的收款人纳税人识别号查询。
  (四)为方便您的工作,欢迎您通过河南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网“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发票信息。
  特此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会计视野法规库   中国会计视野网站移动版